组织治理,是指社会特殊复杂系统的相关主体,为媾和相关主体利益、达成系统目的所采取的契约、指导、控制等所有方法措施制度化的过程与成果体现。组织治理,本身属于制度治理思想的延伸与深化。
传统语境下的“制度”,容易给人以误解,意味制度是
康芒斯(John R. Commons)曾把制度解释为“
集体行动控制个体行动”的一种机制。这种机制的形成,可以理解为赖以“信息在社会空间中流动的结晶”构成的制度与
体制体系。
G3治理理念,建立在对“信息空间”这一认识制度、组织和文化的框架的确认之上。自二十一世纪伊始,信息化既是国家和企业竞争优势的源泉也是至关重要的决定因素。沿着“确定对信息的思路”,通过对普遍存在于人类、社会和自然界中的“节约”这个根本概念入手,信息空间理论为我们开拓了一个崭新的认知方向——突破
主流经济学依赖的
静态均衡为基础的理论束缚,把握现代经济秩序中最为明显的特点,即“信息交易和在形成进行这种交易的条件时的制度的作用”。
《信息空间》作者布瓦索认为可以“对数据流及其制度化的分析,为对有形的对象的研究和对意义的研究之间架起一座桥梁”。通过这座桥梁,使我们跨过了以牛顿物理学和十八世纪社会条件为思想渊源的
古典经济学的河流。正如布瓦索所指出的那样,“我们正在走向一个这样的经济系统,在这个经济系统里,经济学家已不再能继续把信息看作仅仅是对经济交换的外部支持。它必须越来越作为交易的主要焦点”。
布瓦索立足信息空间,对莫佩尔蒂的
最小作用原理进行了社会意义上的全新阐释:“信息政治经济学意味着一种文化理论,文化过程可以被看作是节约社会信息处理的尝试。”“渴望节省信息是文化发展的主动轮之一……文化作为一个整体可以作为一种对节约活动的表述,这一点对常规经济学几乎将视线完全集中在市场制度上表示了异议”。总之,一种没有独立文化分析的政治和经济既不“政治”也不“经济”,这种政治经济体系注定难以回避自身系统固有的风险:它无法抑制社会熵的快速增加。
G3治理框架是根据“信息空间”理论建立起来的,用“信息空间”将制度空间、文化空间、技术空间纳入一个认识和分析的系统,以实现组织治理、文化治理和IT治理三者的有机整合为目标。建立G3统筹治理框架所追求的境界是“以最小求最大”,即“寻求以最小的能量支出或熵的最小增加值来维持——在某种情况下延伸——他们的时空实体”。
(1)在信息现象上当前的经济学遇到了一些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我们习惯将能量作为财富的主要形式,将信息看作是起支持作用的概念。“因此当信息以其自己的权利变成一种形式的财富时,经济学发现自己乱了方寸,以错误的概念工具去处理信息现象。”
(3)信息的政治经济学事实上是和文化理论并存的,因而文化过程,完全不是处在某种经济概括不能适用的想象边界的彼岸,需要由其他社会科学(如人类学、社会学等等)接管的领域,实际上,它正贯穿在这一概括的核心之中。
(5)我们对G3治理框架的信心,来自中国人对在信息空间中重构
经济活动的制度、文化和技术的信心——以信息作为打通看似不同领域之间的联系经络是中国传统治理思想的优势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