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的纺织品和服装有配额限制的国家和地区是:美国、加拿大、欧盟、
挪威、土耳其。在我国与这些国家的纺织品协议中具体规定了每一协议年度准予进入该国家或地区的纺织品服装的类别和数量。这就是我们通常讲的纺织品被动配额, 简称为纺织品配额。
1986年,乌拉圭回合谈判将纺织品贸易列入谈判议程,最后达成:逐步废止《
多种纤维协定》(MFT),将纺织品与服装贸易纳入GATT体系的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ATC)规定。
根据ATC第2条第6款、第8款规定,在1995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的过渡期内,进口方将分三个阶段逐步取消所有数量限制,最终实现纺织品贸易自由化,即从2005年起,
纺织业将迎来“无配额时代”。 配额对一个国家的纺织品出口增长具有两面性:一方面纺织品配额对纺织品出口的增长起了限制作用,当一个国家纺织品行业的劳动力成本低,产品竞争力较强,在没有配额的情况下,其纺织品和服装出口可以更快地增长,反之,则受到了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