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进处遇是外国行刑制度之一。按犯罪人改过程度逐渐减轻强制措施、改善待遇的执行方法。对于行刑处遇的阶段划分,有2种标准:8级制(又称英格兰制)和4级制(又称爱尔兰制)。前者分为独居阶段、杂居阶段和假释阶段,后者分为独居阶段、杂居阶段、半自由阶段和假释阶段。随着阶段的逐级上升,对受刑者的各种待遇都有所放宽,以此促进和鼓励受刑者重新作人,加速改造的进程。
累进处遇制是将判决宣告的刑期分为几个阶段,依照受刑人改善的程度,逐渐由下级进到上级,随着级别的递增,逐渐缓和其处遇,以鼓励受刑人改过自新,使他适合于社会生活的行刑制度。传统的累进处遇只是在监狱内适用,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罪犯由于改造良好而获得生活待遇方面的好转;二是获得警戒等级的降低,从而得到更多的自由;三是得到假释,离开监狱环境,进入社会服刑,得到更大程度的自由。当前世界各国监狱都或多或少地采用了这一改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