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通知书是指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款时提出的有关书面通知。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根据合同向保险人提出索赔,是被保险人最终获得保险赔偿的重要条件。保险人是根据被保险人的报案和索赔,来组织查勘验险、确定保险责任、核定赔款金额等一系列工作的。
主要内容
(1)标题。
(2)介绍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3)说明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的经过。
(4)列明标的遭受的损失情况。
(5)表达赔偿请求。
(6)附列有关的证明材料。
主要作用
索赔通知书的作用包括:
(1)它是被保险人明确表达索赔要求的书面凭证。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使损害尽快得以补偿,必须明确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要求。
(2)它直接引起赔偿程序的产生。保险人是根据被保险人的索赔通知而安排理赔各环节的工作的,如果被保险人不提出赔偿要求,保险人便不会进行有关的理赔工作。
(3)它是被保险人的保障权受法律承认并保护的一种应尽义务。根据保险法律与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在规定时间内不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要求,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
写作要求
(1)索赔通知书必须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内完成并向保险人明确提出。各险种的索赔期限由保险条款规定。
(2)索赔通知书应列明保险标的的主要损失,并提供损失清单以及事故原因、性质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3)明确表达索赔要求。
(4)不得谎报出险原因、标的、时间、地址,或者隐瞒出险经过和损害情况。如果发生骗赔情事,保险人除了拒绝赔偿外,还要根据骗赔金额大小和情节轻重,追究有关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