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把持音频核心技术由于数字音频技术具有广阔的应用范围和良好的市场前景,因而一些著名的研究机构和大公司都积极开发自己的专利技术和产品。而市场上成熟的音频技术主要有
杜比、DTS以及
SDDS。
SDDS是1994年8月推出的索尼动态数字立体声SonyDynamicDigitalSound(SDDS)是电影业最新、最先进的数字立体声制式。SDDS在声道的数量,系统自含的数字信号互补和音频编码技术等几个重要方面超过了其他的数字制式,别的数字制式肯有最多六个声道,SDDS则可以容纳多达八个声道。
而相对杜比和SDDS,DTS则是后起之秀。DTS的兴起主要是因为DVDROM的普及,因此可以说DTS是一个DVD音轨技术里的概念,拥有5.1声道系统,和其他5.1系统一样有左、中、右、左后、右后、超低音6声轨。
虽然在国内市场,一些企业在EVD推行过程中也尝试制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音频标准,但是这些专利的成熟度和产业化效果并不理想。从市场来看,音频方面的专利基本都掌握在杜比、索尼等外企手中。
1994年制订的MPEG-2标准是国际音视频标准领域的一个里程碑,是音视频行业遵循的基本标准。近10年来,音视频编码技术本身和产业应用背景都发生了明显变化。ITU-T于1997年提出了一个长期的视频标准化项目H.26L,并在1999年8月推出该标准的第一版测试模型。为了响应ISO/IECMPEG对先进视频编码(AVC)技术的需求,自从2001年开始,ISO和ITU开始组建了联合视频工作组(JVT),即ISO/IECMPEG和ITU-TVCEG(视频编码专家组)联合的工作组,在H.26L的基础上开发新的视频编码标准,目标定位在制订一套兼顾广播和电信,覆盖从低码率通信到
高清晰电视的广域标准。在ISO/IEC中,该标准的正式名称为MPEG-4AVC标准;在ITU-T中,正式名称为H.264标准。2003年下半年,ISO/IEC以MPEG-4第10部分(ISO/IEC14496-10)的名义正式发布了这项标准。
在全球市场上,MPEG-2已经普遍应用在广电系统如DVD产业、电视视频方面,同时已于近日升级成更为先进的MPEG-4。H.264由于拥有更好的图像质量和良好的网络适应性而提出的新的视频编解码标准,逐渐成为多媒体通信中首选的视频编解码标准。
而在专利收费方面,MPEG-4和H.264都由1996年在美国成立同一专利授权代理公司MPEGLA制订收费模式。瓶颈问题是因其向运营商收费的专利政策,在欧洲、美国和日本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受到抵制。而对于中国庞大的广播系统和电信系统来说,由于需要缴纳的专利费总额将十分巨大,也是纷争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