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特征,是一般系统所共有的性质,分为集合性、相关性、目的性、层次性、环境适应性、动态性。
主要内容
(1) 集合性。系统至少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可以相互区别的要素 (或子系统) 组成的,单个要素不能构成系统,完全相同的要素,数量虽多亦不能构成系统。
(2) 相关性。系统内每一要素 (子系统) 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作用而形成了一个相互关联的整体,这种要素 (子系统) 间的特定“关系”体现出了系统的整体性,要素相同而关联关系不同,系统表现的整体特性不一样。也正是这种“关系”,使系统中每个要素的存在依赖于其他要素的存在,往往某个要素发生了变化,其他要素也随之变化,并引起系统变化。
(3) 目的性。人工系统和复合系统都具有明确目的,即系统表现出的某种特定功能。这种目的必须是系统的整体目的,不是构成系统要素或子系统的局部目的。通常情况下,一个系统可能有多重目的性。
(4) 层次性。一个复杂的系统由许多子系统组成,子系统可能又分成许多子系统,而这个系统本身又是一个更大系统的组成部分,系统是有层次的。如生命体有细胞、组织、器官、系统和生物体几个层次,企业有个人、班组、车间、厂部等几个层次。系统的结构,功能都是指的相应层次上的结构与功能,而不能代表高层次和低层次上的结构与功能。一般来说,层次越多其系统越复杂。
(5) 环境适应性。系统所具有的随外部环境变化相应进行自我调节、以适应新环境的能力。系统与环境要进行各种形式的交换,受到环境的制约与限制,环境的变化会直接影响到系统的功能及目的,系统必须在环境变化时,对自身功能作出相应调整,不致影响系统目的的实现。没有环境适应性的系统,是没有生命力的。
(6) 动态性。首先,系统的活动是动态的,系统的一定功能和目的,是通过与环境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流实现的。因此,物质、能量、信息的有组织运动,构成了系统活动动态循环。其次,系统过程也是动态的,系统的生命周期所体现出的系统本身也处在孕育、产生、发展、衰退、消灭的变化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