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容量
电力系统容量
电力系统容量(Installed Capacity of Electric Power System),电力系统中各类发电厂机组额定容量的总和,也称系统装机容量、系统发电设备容量。电力系统规划设计中还要考虑工作出力、负荷备用容量、事故备用容量、检修备用容量、系统总备用容量、受阻容量、空闲容量、重复容量、系统可调容量及预想出力等。
基本简介
电力系统容量(Installed Capacity of Electric Power System),电力系统中各类发电厂机组额定容量的总和,也称系统装机容量、系统发电设备容量。电力系统规划设计中还要考虑工作出力、负荷备用容量、事故备用容量、检修备用容量、系统总备用容量、受阻容量、空闲容量、重复容量、系统可调容量及预想出力等。
相关概念
(1)工作出力。等于系统中运行机组所担负的有功负荷,随着负荷变化而变化。
(2)负荷备用容量。接于母线立即可带负荷的旋转备用容量,用以调节系统短时间的负荷波动和负荷预测误差,使系统能经常保持在额定频率下运行,其数值根据系统容量及冲击负荷的大小而定,一般取系统最大发电负荷的2%~5%,大系统取较小值,小系统或有冲击负荷的取较大值。负荷备用容量应在各发电厂之间进行合理分配,并根据不同季节考虑水火电之间的协调及输电线路输送能力的限制。
(3)事故备用容量。在规定时间内可供调用的容量,是发电机组事故停运或电厂出力突然下降时能保证用户供电可靠性所需要的容量。它与系统容量、机组台数、单机容量、机组强迫停运率及对供电可靠性要求等有关,其数值应根据可靠性计算确定。在采用计算电力不足概率(LOLP)的方法来确定备用容量时,电力不足概率的取值各国不同,目前美国、加拿大等国的一些电力系统取值为0.1d/a(即10年中有1天电力不足),有的国家取值为0.1~0.4d/a。当系统电力不足概率没有规定,机组强迫停运率缺少资料时,事故备用容量一般可取系统最大发电负荷的10%,但不小于系统中一台最大机组的容量。
(4)检修备用容量。为系统中发电设备能进行定期检修而设定的。应按有关规程规定,结合系统负荷特性、水电容量比重、水电调节性能等因素确定。系统年负荷曲线静态下降系数小、水电比重大、水电调节性能差、空闲容量多的情况,检修备用容量则可少一些;反之,则要多一些。检修备用容量应在电力平衡时通过安排年检修计划来确定。一般可取最大负荷的8%~15%。
(5)系统总备用容量。负荷备用容量、事故备用容量及检修备用容量之和为系统总备用容量,一般取最大发电负荷的25%左右。
(6)受阻容量。由于发电设备存在缺陷不配套,无调节库容的水电厂在枯水期,或虽有库容但水头消落过大,使机组出力达不到额定的容量;抽汽供热的凝汽机组在供热期出力下降。在电力平衡中应将受阻容量扣除。
(7)空闲容量。水电厂受日保证电量及其利用方式所限而使全厂出力达不到预想出力的容量。它可用作本厂的事故备用和检修备用,但不能作为系统的事故备用。
(8)重复容量。电力系统为补偿受阻容量以满足电力平衡需要而增设的容量。
(9)系统可调容量。(或称可用容量)系统中可供统一调度分配的有功容量。它等于系统容量与计划检修容量、临时检修容量、受阻容量和空闲容量(扣除作为本发电厂事故备用和检修备用之后)之差。
(10)预想出力。水轮发电机组在某一保证率(一般指设计保证率)时不同水头下的最大出力。当运行水头等于或大于额定水头时,预想出力等于额定出力;当水头小于额定水头时,预想出力均小于额定出力。水力发电厂的预想出力是全厂各水轮发电机组预想出力之总和。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7-27 17:51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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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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