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民主
政治学领域术语
精英民主理论是一种实证的民主理论,是对当代西方民主国家权力的运行机制的经验描述,主要代表人物有帕累托、莫斯卡、米歇尔斯、韦伯和熊彼特等著名政治思想家。
精英民主
精英民主理论认为一切社会都存在着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属于统治者的永远是少数人,他们行使各种政治职能,垄断国家权力。在现代大型社会中,由于存在着复杂的社会分工、巨型组织和官僚制,任何时候重要决策权都掌握在训练有素的少数人手中。米歇尔斯认为,现代人虽然建立了民族国家、工会、政党或教会等组织机构,但是不得不将有效的权力转交给那些处于这些机构顶端的少数人。
韦伯和熊彼特都认为古典的民主理论和人民主权的理想在现代社会是行不通的。这是因为大多数选民在政治生活中是被动、冷漠的,没有理性,不能正确理解和判断公共事物,因而不能参与政治决策。韦伯认为,民主不是人民的统治,而是政治精英的统治,是职业政治家集团的统治;现代代议制民主只不过是一种“公民投票的领袖民主”,其主要功能就在于选举政治领袖。
熊彼特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中提出关于民主的现代定义:“民主方法就是那种为作出政治决定而实行的制度安排,在这种安排中,某些人通过争取人民的选票取得作决定的权力。”他认为,民主就是政治精英竞争获取权力和人民选择政治领袖的过程。民主的实质在于一种竞争的选举过程。政治精英掌握政治权力,实施统治,但其合法性来自于人民的选择。熊彼特还将政治市场与经济市场相提并论。他认为,在民主的政治市场中,政治家根据选民的偏好提供政治纲领和政策在大选中自由竞争,争夺选民的选票。
熊彼特的民主定义标志着民主理论由人民直接统治的古典民主向现代的选举民主的重大转变。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在《第三波―20世纪后期的政治民主化浪潮》中直接采用了熊彼特关于民主的定义,认为民主就是用普选的方式产生最高决策者的政体,并以此作为衡量民主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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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04-05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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