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态人格
精神病、神经症等患者的特异人格和社会适应异常者的人格
精神病态人格(abnormal personality),精神病神经症等患者的特异人格和社会适应异常者的人格。一般指以个人的社会适应异常为中心的人格异常。它是人格发展的内在不协调的极端表现。表露在三方面。(1)认识能力、情绪反应和意志行为的不协调;(2)理智活动与本能情绪反应的不协调;(3)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之间的不协调。如情绪反应、意志活动畸形发展,会造成理智和情感发展的缺陷;如思维畸形发展,容易陷入幻想,过分冲动或思想顽固。
患者往往不能正确估计社会环境对自己的要求,不能正确评价自己的行为反应方式,也不能正确处理复杂的人际关系和对外界刺激作出恰当的反应。常见的症状和行为特征有:异常性欲、抑郁反应、孤独性、情绪焦虑、歇斯底里反应、分裂病症、冲动性和反道德行为等。类型可划分为:偏执型、分裂型、情绪易变型、爆发型、强迫型、癔病型和衰弱型等。据研究,儿童时期不合理的教养、亲子关系的不协调和不良的社会环境影响,是形成变态人格的关键因素,其中幼儿期生活环境的影响极其重要。至于患者是否都有特定的素质上的基础或某种神经功能上的障碍,还不能断定。但有些资料说明,遗传素质和脑机能障碍可能是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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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11-10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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