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流通体制是粮食商品从生产领域到消费领域的流通渠道及收购、销售、调拨、库存等基本管理制度的总称。我国从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开始,对社会商品粮一直实行由国家集中管理,指定粮食部门独家经营,单一渠道流通的体制。农民生产的商品粮绝大部分由粮食部门统一收购,城镇居民和农村缺粮户的口粮、工商业用粮、收购农副产品奖售粮等,都由粮食部门按国家规定统一供应。除允许农民在完成国家粮食征购任务以后,相互之间可以进行少量的余缺调剂和供销社经营少部分议价粮食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经营粮食。
在人均粮食占有量较低、粮食供求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下,这种单一渠道流通的粮食管理体制,对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统一调度全国粮食,保证各方面对粮食的基本需要,起了积极作用。是,这种体制也形成了社会需要的粮食基本上都由国家包下来的状况,既加重了国家的粮食负担和财政负担,又影响农民生产商品粮的积极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对粮食流通体制进行了一些改革,主要是:恢复粮食集市贸易,开展粮食议购议销; 中央对省实行购、销、调、拨包干办法,计划外粮食主要由市场调节; 在发挥国营粮食商业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允许多渠道经营,这是粮食流通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它对疏通粮食流通渠道,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活跃城乡市场,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