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收购市场是指为了销售、加工或作为饲料、工业原料等需要直接向农民或者其他粮食生产者批量购买粮食的市场,是粮食从生产者手中进入
流通领域的最初市场。
2012年我国各类粮食企业收购粮食6275亿斤,其中
国有企业收购2628亿斤,政策性收购749亿斤。国家提价托市等措施促进种粮农民增收逾350亿元。
国家粮食局局长任正晓22日在2013年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上说,2012年各级粮食部门认真组织政策性收购,积极引导企业自主收购,确保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全国粮食系统积极应对全球粮食减产和价格剧烈波动的冲击,利用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储备粮油轮换、适时进口转储、组织跨省移库和产销衔接等手段,有效实施了粮食宏观调控。
全年投放政策性粮食365亿斤,组织政策性粮食跨省移库65亿斤、产销对接487亿斤,有效保障了市场供给,维护了粮价基本稳定,为国家控制物价涨幅、稳定通胀预期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介绍,在财政、税收和金融政策支持下,通过继续推进国有粮食企业兼并重组,国有粮食
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步伐加快,经济效益稳步提高。
2012年国有粮食
企业统算盈利79.5亿元,同比增长12.8%,自2007年以来连续6年实现全系统统算盈利。2012年,我国粮油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持续推进,居民口粮和军粮供应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国粮油加工企业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2.3万亿元,同比增长19.5%。
我国从1955年开始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粮食购销由国家专营。从1997年开始实施以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从2004年开始,我国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和销售市场,实行多渠道经营和严格市场准入相结合的原则,对粮食收购依法进行资格管理。当年,我国正式启动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当市场粮价低于最低收购价水平时,国家委托取得经营资格的企业按最低收购价公开挂牌,设点收购农民手中粮食;当市场粮价高于最低收购价时,国家停止收购,农民随行就市卖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