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簪菊》出自清代小说家
曹雪芹所著小说《
红楼梦》的第三十八回,是小说人物
贾探春所作
菊花诗,是一首
七言律诗。首联写诗人平素对菊花便喜爱有加。颔联写诗人的联想。借杜牧、陶渊明等为数不多的高士,表达自已爱菊之情的真挚与浓烈。颈联承接前面两联,点明了簪菊的用意,不是因为女孩子的爱美之心,而是像杜牧、陶渊明等须眉男子一样,爱慕菊花高洁的情怀。尾联表达了诗人不顾讥议、自拔于流俗、我行我素的气概。这首诗反映了古代人重阳登高插花的风俗,也流露出探春企图如男子一样要立出”一番事业”的心情。此诗并没有多少新意,多是或用典故或化用前人诗意。
作品原文
簪菊1
瓶供篱栽日日忙,折来休认镜中妆2。
长安公子因花癖3,彭泽先生是酒狂4。
短鬓冷沾三径露5,葛巾香染九秋霜6。
高情不入时人眼,拍手凭他笑路旁7。
注释译文
词句注释
白话译文
天天为了在瓶中插菊和在篱下栽菊而奔忙,折来插在头上不是平时的模样。
长安公子杜牧因为爱花而成癖,彭泽先生陶渊明因为嗜酒而癫狂。
鬓旁的短发沾着菊花上的露水,葛布头巾也染上了菊花的清香。
时俗之人不能理解我高尚的情操,任凭他们在路旁拍手取笑。
创作背景
《簪菊》出自《红楼梦》第三十八回《林潇湘魁夺菊花诗 薛蘅芜讽和螃蟹咏》。大观园题咏以后,经过海棠诗会,到菊花诗会,这段时间看起来还是大观园的“太平盛世”,但正统与异端的激烈搏斗;嫡庶之间的生死相争,已经连续发生。封建贵族阶级及其年轻一代,在这座实际是危机四伏的“乐园”里,赏花饮酒,而衰亡的预感,也正在侵袭着他们的享乐生活。此次活动,由
史湘云和
薛宝钗拟定题目,共十二道题目,限定七律,但不限韵,由宝玉、黛玉、宝钗、湘云、探春等五人自由选题。贾探春她精明干练、巾帼不让须眉的个性,虽然亲生母亲赵姨娘和弟弟贾环人品卑劣,但探春一点也未沾染鄙贱之气,高情胜概。在小说中,探春处处不忘表现自己与众不同的才华与志向,因此探春选题《簪菊》以展露自己的志向。
作品鉴赏
整体鉴赏
贾探春这首诗在李纨的评论中被认为仅次于林黛玉的三首,是菊花诗会的亚军。曹雪芹这样安排煞费苦心。因为薛宝钗是海棠诗和螃蟹咏的冠军,黛玉是菊花诗的冠军,湘云是暗示的海棠诗和菊花诗之真正冠军,这种楚晋轮流作霸主的写法表明曹雪芹对笔下的这几个女儿都极为珍重。但探春也是作者所欣赏的,她的诗才也很杰出,但已经无法安排写探春当冠军,就让她在菊花诗中当一次亚军。于重阳日簪带菊花也是古代的风俗,元代周密《武林旧事》卷三“重九”记载:“都人是月饮新酒,泛萸簪菊。”
曹雪芹在描写探春时多次表现她性格阔朗、富于书卷气和具有不俗的审美趣味,这首菊花诗也有这个特点,体现了魏晋风度,, 也就是第二回贾雨村所谓“正邪二气所赋之人”的本质。
首联说探春对菊花瓶供篱栽,钟爱有加,还要折一枝插在头上,并说不要把插花误认为是钗、簪一类饰品,这进一步突出了菊花的珍贵。用“镜中妆”,类似于“照花前后镜,花面交相映”(温庭筠《菩萨蛮》)的意境。
颔联用了两个历史典故,即杜牧“长安公子”及陶渊明“酒狂”的典故。杜牧、陶渊明是为数不多的高士,是菊花真正的知己。探春将他们引为同调,借以表达自已爱菊之情的真挚与浓烈。而陶渊明又有“采菊东篱下”的名句,所以能和“簪菊”的题目相合。
颈联是渲染簪戴菊花的情态风神。“短鬓冷沾三径露”一句,“短鬓 (发)”、“葛巾”都是仿男子的口气说的。前句或暗用杜甫《春望》诗中“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句意来点诗题的“簪”字,“冷沾三径露”把刚采摘的菊花之鲜活渲染出来,有浓郁的田野气息。后句暗暗照应陶渊明的故事。《陶靖节传》 中有:“郡将尝候之,值其酿熟,取头上葛巾漉酒,漉毕,还复著之。”《本草纲目.头巾》:“古以尺布裹头为巾,后世以纱罗布葛缝合,方者为巾,圆者为帽。”秋季一共三个月九十天,可说“三秋”或“九秋”,这里选用后者是为了和前句的“三径”对仗。菊花插在头上,所以说“葛巾香染九秋霜”。
无论杜牧还是陶潜,他们爱菊如狂的行径都超越常情,不为世俗人所理解,所以尾联就以“高情”自许,藐视世俗偏见,是一种张扬个性的意思。 总之, 这首诗句句都关合“簪菊”这个题目,写得风雅而风流,把探春个性中放达倜傥的那个层面表现了出来。无论作为小说中的情节看还是作为诗本身看,都有滋有味。
名家点评
中国古代文化研究学者季学原《红楼梦诗歌精华》:一个少女, 以男子的声口、情怀和语言,抒写男子重阳簪菊的种种举动、心理,生动地透露了探春不作女儿之态和蔑视流俗的性格特征,全诗洋溢着一种令人神往的新的生活志趣和人生理想。
作者简介
曹雪芹(1715—1764),清代小说家。名沾,字梦阮,雪芹是其号,又号芹圃、芹溪。祖籍辽宁辽阳,先世原是汉族,后为满洲正白旗“包衣”。曹雪芹一生正好经历了曹家盛极而衰的过程。少年时期曾经在南京过了一段“锦衣纨绔”、“饫甘餍肥”的生活。十三岁迁居北京。
雍正(1722—1735)初年,曹家遭受一系列打击,家产抄没。
乾隆十五年(1750)左右迁居北京西郊黄叶村(现为曹雪芹纪念馆),“蓬牖茅椽、绳床瓦灶”,贫病交加,又加上幼子夭折,生活非常悲凉。最后因贫病无医而逝世。曹雪芹性格傲岸,愤世嫉俗,豪放不羁,嗜酒,才气纵横,善谈吐。能诗善画。其诗立意新奇,风格近唐代诗人
李贺。他最大的贡献在于小说创作,他所创作的长篇小说《红楼梦》代表了中国古典小说的最高成就,在世界文坛上享有崇高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