篆(读作zhuàn)是汉字通用规范二级字。此字始见于《
说文》中的
小篆文字中。本义是运笔书写。后用作动词时,指用篆书书写。后引申为雕刻。也用作姓。
“篆”字始见于《说文》中的小篆文字中(图1)。随后发展了两种字体。一种是汉代时期的文字(图2),其与《说文》中小篆字体相比,字形整体较为宽大,且上方的“竹”字头变成了像是中间一竖向内弯曲的两个“十”字,但此字形并没有继续发展了。另一种就是直接发展到了楷体文字,沿用至现代汉语。
“篆”字是形声字。《说文》中说“篆,引书也。从竹,彖声。”竹表意,其形像竹叶,表示古时篆书大都写在竹简上。“彖”读作tuàn,表声。本义是运笔书写。后由本义引申指一种汉字的书体,篆体。后引申为雕刻,铭刻。宋·邵长蘅《阎典史传》中说“使县令摄篆旁邑。”这里的“篆”字是官印的代称,古代官印多以篆字镌刻,亦借指官职。
《唐韵》《广韵》持衮切。《集韵》《类篇》《韵会》《正韵》柱兖切。𠀤音瑑。《集韵》:篆书也。《尚书·序疏》:秦书有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及新莽居摄,使大司空甄丰等校文书之部,时有六书,三曰篆书,卽小篆。下杜人程邈所作。五曰缪篆,所以摹印。《法书考》:大篆者,周史籀所作也。或曰,柱下史始变古文,或同或异,谓之篆。篆者,传也。传其物理,施之无穷,《汉·艺文志》《史籀》十五篇是也。以史官制之,用之敎授,谓之史书,凡九千字。小篆者,秦相李斯所作也。增损大篆、籀文,谓之小篆。亦曰秦篆。天下行之。画如铁石,字若飞动,作楷隶之祖,为不易之法。其铭题钟鼎,及作符节,至今用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