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简吟
唐代白居易诗作
《简简吟》是唐代诗人白居易创作的一首七言古诗。这首诗描绘了一位美貌非凡又才情绝佳的少女在芳华之年过早夭折,令人感叹世事无常,越美好的事物越容易逝去。全诗前后美与殇结合,对比鲜明,让人产生对美好事物逝去的叹惋、唏嘘之情。
作品原文
简简吟
苏家小女名简简,芙蓉花腮柳叶眼⑴。
十一把镜学点妆⑵,十二抽针能绣裳。
十三行坐事调品⑶,不肯迷头白地藏⑷。
玲珑云髻生花样⑸,飘飖风袖蔷薇香⑹。
殊姿异态不可状⑺,忽忽转动如有光⑻。
二月繁霜杀桃李,明年欲嫁今年死。
丈人阿母勿悲啼,此女不是凡夫妻。
恐是天仙谪人世,只合人间十三岁⑼。
大都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⑽。
注释译文
词句注释
⑴芙蓉:莲的别名。多用来比喻女子的美貌。腮:脸颊的下半部。这里指脸庞。
⑵把:执,握。点妆:犹妆点。梳妆打扮。
⑶行坐:行走或坐定,谓一举一动。调品:调丝品竹。即吹奏管弦乐器。调,乐律。品,吹弄乐器。
⑷迷头:犹糊涂。白地:平白地。
⑸云髫:梳在头顶上的发结。生花样:像花一样。生花,呈现出花的形状。
⑹飘飖:同“飘摇”。蔷薇:花木名,花开芳香。
⑺状:描述。
⑻忽忽:轻盈之状。
⑼只合:只该。
⑽琉璃:也作“流离”、“溜璃”,一种矿石质的有色半透明体材料。
白话译文
苏家有个小女儿,名字叫简简,生得芙蓉花开般的脸颊和如柳叶的眉眼。
十一岁就已经把着镜子学化妆打扮,十二岁收纳针线能绣衣裳。
十三岁一举一动都离不开丝竹乐器,不肯糊里糊涂白白过日子。
简简小巧玲珑的发髻如花一样,随风飘舞的衣袖透着蔷薇的芳香。
绝美的身姿体态不能用言语描述,轻盈转动着,明艳生光。
可是如二月的严霜寒雪冻死了桃李,明年可以嫁人的简简却在今年死去。
简简的父母不要悲伤痛哭,简简这样的好女儿,不是凡人。
她恐怕是天上的仙女,被贬谪于人世吧,只是正好十三岁期满回到天庭。
大抵美好的事物都不坚固长久,正如彩云容易散去,琉璃容易破碎吧。
创作背景
中唐时有少女姓苏名简简,殊姿异态,美艳无比,十三岁时未嫁而亡,而这首诗就是作者感叹少女不幸去世而写的诗,约作于长庆三年(823)前。
作品鉴赏
整体赏析
白居易的诗歌题材相当广泛,且形式多样,这首《简简吟》是一首新乐府,语言上延续了白居易一贯平易通俗的风格。诗中描绘了一位美貌非凡又才情绝佳的少女,但少女却在芳华之年过早夭折,令人不免感叹世事无常,越美好的事物越容易逝去。
前两句“苏家小女名简简,芙蓉花腮柳叶眼”,没有任何铺陈,直接入题,写苏家有个叫简简的女儿。这个女儿生得“芙蓉花腮柳叶眼”,有着芙蓉花一样娇美的脸和弯弯的柳叶眼,简单一笔,便十分立体地勾勒出少女的形貌,仿佛一个顾盼神飞、灵动活泼的女孩立于读者眼前。
“十一把镜学点妆,十二抽针能绣裳。十三行坐事调品,不肯迷头白地藏”,这几句写少女的自我养成,天生丽质,但不恃貌而骄。十一岁开始对着镜子学梳妆打扮,十二岁便能做一手好女工,十三岁吹弹乐器,行坐不离丝竹,可谓琴棋书画,样样都求精通。这样一个美丽的少女,不断提升自己的技艺,不愿意和普通女孩那样,稀里糊涂地过日子。“玲珑云髻生花样,飘飙风袖蔷薇香。殊姿异态不可状,忽忽转动如有光”,这几句极言少女之美。梳着如云的发髻,微风起,衣袂飘飘,恍若仙子,美得不可名状,一转身,一投足,都好似发着耀人眼目的明艳之光。然物极必反,盛极必衰,这里重笔写少女的美,与下文的夭折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二月繁霜杀桃李,明年欲嫁今年死”,行文急转而下,美好戛然而止。桃李虽艳,但经不住二月里突降的寒霜,这样一个美好的少女,正待字闺中,正期待着未来的美好生活,却突然天折,离开人世。生命陨于最美好的年华,任谁见了都不免叹息。“丈人阿母勿悲啼,此女不是凡夫妻。恐是天仙谪人世,只合人间十三岁”,接下来,诗人以局外人的口吻劝其父母勿要悲啼,大概这样美好的少女不是凡人,而是天上被贬谪的仙子,只在人间停留到十三岁罢了。这也是通常人们自我安慰的心态,相信少女不是死了,而是回到她原来的仙界。结尾“大都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这是诗人对世事无常的无奈感叹,世间越美好的事物越不坚固,就像美丽的彩云容易散去,精美的琉璃容易碎裂。一句叹息,直抵人心,世事常有左右不了的命数,在死亡与消亡面前,人们常常无能为力。
全诗前半部分写少女之美,后半部分写少女之殇。美与殇结合,对比鲜明,更让人产生对美好事物逝去的叹惋、唏嘘之情。
名家点评
上海外国语大学副教授黄健秦:《简简吟》和《真娘墓》两首悼亡诗的主角都是年轻貌美的女子,可能一个见过一个没有见过,所以在叙述笔虽和描写程度上有些差别。但是路数极其近似,尤其是在收尾处,点题之后都捧出两个意象,以加强视觉冲击,这些意象都不是长久之物。(《唐宋诗词鉴赏》)
作者简介
白居易(772—846),唐代诗人。字乐天,号香山居士。生于河南新郑,其先太原(今属山西)人,后迁下邽(今陕西渭南东北)。贞元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年间任左拾遗及左赞善大夫。后因上表请求严缉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凶手,得罪权贵,贬为江州司马。长庆初年任杭州刺史,宝历初年任苏州刺史,后官至刑部尚书。在文学上,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其诗语言通俗。有《白氏长庆集》传世。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3-09 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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