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建筑费
基层供销合作社用于修建简易或临时性建筑设施的经费
简易建筑费是基层供销合作社用于修建简易或临时性建筑设施的经费。该项费用的使用范围是: 因经营业务需要而修建的造价低、面积小、结构简单的仓库、货棚、果菜窖(洞)、畜禽圈棚、烘房、蒸房、晒场、水泥地面、围墙、水渠、水池、水井、警卫房、茶炉房、厕所等。基层供销合作社在工程竣工后,将所支出的修建费一次性或分期摊销商品流通费中的“简易建筑费”子目内。
简易建筑资金是县以上供销合作社用于修建简易建筑、临时性建筑或设施的专用基金。该项基金来源于企业税后留利并按一定比例提取。主要用于修建简易仓库、围墙、排水渠、水池、一般水井、临时货棚、果菜窖(洞)、畜禽围棚、烘房、茶炉房、厕所以及购置国家统一分配的汽车等。该项基金在“简易建筑资金”科目中核算。凡用该项基金购建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建筑和设施,一律转入固定资产,同时增加固定资金,并按规定的折旧率提取折旧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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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10-28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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