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劳动,是“
复杂劳动”的对称,是指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不需要经过特别的专门训练,每个普通劳动者都能从事的劳动。
角度区分
“劳动复杂度”到底是一个什么概念?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
价值理论界,许多学者对此作了大量的尝试性研究,但没有取得满意的结果。虽然,人们意识到复杂劳动所创造的劳动价值量相当于加倍的简单劳动,但并不清楚到底为什么会这样?也不知道复杂劳动应该以什么原则折算成加倍的简单劳动?然而,劳动复杂度、劳动熟练度和劳动强度这三个
基本因素各自以何种独特的方式来影响劳动
价值密度呢?在以下劳动复杂度的
传统观念中,人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区分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
纯观念上
有人认为,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的差异主要根源于人们头脑中某种观念上的差异,持不同社会观点的人会对劳动复杂程度提出不同的排列顺序。观念来自于人对
客观事物的主观反映,人们既然能在某种观念上区分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就必然存在某种
客观原则,使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得以区分。
培养费用上
有人认为,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的差异完全是由于培养教育费用上的差异,即培养一个复杂的劳动力要比培养一个简单的劳动力,需要付出更多的培养教育费用。然而,培养费用的提高是形成复杂劳动的前提条件,但不是复杂劳动的真实内涵。培养费用上的差异只是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的外部表现的差异,并不是两者本质上的差异.
技能质量水平上
有人认为,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是按
劳动技能质量水平的高低划分的。然而,到底什么是“技能质量水平”?应该采用什么样的手段来度量或比较不同的“技能质量水平”?他们并没有阐述清楚。实际上,技能质量水平上的差异,只能反映出劳动者在进行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时所表现出的技术方面等外部特征上的差异,而不能准确反映劳动者内部所付出的劳动量上的差异。
社会关系上
有人认为,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之间的倍比关系,取决于复杂劳动力与简单劳动力之间所存在的一般社会关系。然而,人类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都是其
价值关系的表现形式,而不是价值关系本身。
劳动力商品的交换所反映的复杂劳动力与简单劳动力之间的倍比价格关系,只是它们的倍比经济价值关系的市场表现形式,而不是它们的倍比价值关系本身。
劳动对象上
有人提出用劳动对象在其组织功能上或逻辑结构上的复杂度来区分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他们认为劳动的复杂性取决于劳动对象(包括
劳动手段、劳动工具)的复杂性,应该采用那些能够反映劳动对象在组织功能上或逻辑结构上复杂性的具体参数来描述。然而,这种方法存在三个问题:①各种不同性质的劳动对象在其组织功能上或逻辑结构上的复杂性通常不具有“可通约性”,因而难以相互比较和统一度量;②劳动对象的复杂性并不代表劳动行为的复杂性,前者代表劳动对象本身所固有的某种
自然属性,而后者则代表劳动者在对劳动对象发生作用时,其行为所表现出的技术特性;③劳动行为的复杂性又在本质上区别于劳动行为所引起的劳动者内部反应的复杂性,前者代表劳动行为复杂性的外部表现形式,后者则代表劳动行为复杂性的内部反应形式。持这类观点的人还认为,
脑力劳动的复杂度与它所处理的
信息量密度成正比。事实上,信息量所反映的是脑力劳动对象的自然
逻辑特性,而不能反映劳动者的内部反应特性。由此可见,劳动对象的复杂度与劳动的复杂度如同工作量与劳动量一样,有着严格的区别。
热量消耗上
此外,还有人从劳动过程所消耗的热量情况来区分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 总之,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在其外部特征和内部反应上存在一系列的差异,这些差异存在如下的
逻辑关系:引发复杂劳动的前提条件是提高劳动者的培养费用;由此产生的直接结果是提高劳动者的技能质量水平;从而使劳动者能够改造那些在组织功能上或逻辑结构上日趋复杂的劳动对象;劳动对象的复杂性必然引起劳动者内部反应的复杂性和劳动量支出的复杂性,从而产生了与简单劳动之间在劳动量上的倍比关系;这种倍比(价值)关系必然反映在它们所体现的交换关系之中,也必然反映在它们的劳动主体所体现的社会关系之中;这种交换关系或社会关系必然为人们所反映,并形成相应的观念与意识。由此可见,只有透过复杂劳动所表现出的外部特征,才能准确发现复杂劳动的本质内涵。
客观本质
据
卡尔·马克思的《
资本论》所述,提高
劳动密度可通过三个基本途径来实现:①提高
劳动强度;②提高
劳动熟练度;③提高
劳动复杂度。提高
劳动密度在
资本主义社会会提高
剩余价值的产生量。由于劳动熟练度的提高只是改变不同劳动者之间劳动密度的相对差异,并不改变整个社会在劳动密度上的平均水平。提高劳动密度只能通过两个途径来实现:一是提高附加劳动密度;二是维持附加劳动密度相对不变,提高主劳动密度。显然,第二个途径实际上就是提高劳动强度,那么第一个途径无疑就是提高
劳动复杂度。
事实上,附加劳动密度的提高,改善了机体的
内环境,提高了
劳动行为的
技术质量水平,从而对主劳动密度产生了一定的功能
放大效应,使劳动者能够对较为复杂的
劳动对象施加
作用力,这本身就意味着提高了劳动复杂度。劳动复杂度的提高通常需要通过基础知识的学习、专业技术的培训和实践经验的总结来实现。
生理机能
人的劳动复杂度的提高在其外部特性上表现为劳动技术质量水平的提高,在其内部特征上表现为生理、心理和
精神信息的积累。人类机体(特别是大脑)是一种特殊的
信息载体,它通过某种
生物化学形式来承载各种信息,其
生理机制是某些机体组织、细胞(尤其是大脑
神经细胞)之间建立了一种新的生物化学联系,其中:①生理信息是指机体的组织、细胞之间建立了一种新的生物化学联系,有利于提高机体内部组织的相互
协调能力;②心理信息是指大脑的各
神经组织之间,以及它们与
感觉器官、
运动器官之间建立了一种新的生物化学联系,有利于提高机体对于外部环境的
适应能力和对劳动对象的作用能力;③精神信息(包括智能、情感与意志信息)是指
大脑皮层各兴奋灶之间建立了一种新的
暂时神经联系,有利于提高对外部或内部刺激信号(尤其是
第二信号系统)进行处理和反应的能力。总之,机体每增加一条信息都标志着机体的某些组织或细胞之间增加了一条新的生物化学联系。 由此可见,劳动复杂度提高的生理机制是机体内部建立和发展了一些新的生物化学联系。人的劳动复杂度越高,各种生物化学联系就越多、越复杂。
精确定义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对劳动复杂度做如下的精确定义。
马克思提出的
劳动复杂度:复杂劳动的附加劳动密度Mlb与简单劳动的附加劳动密度Mlbo之比值称为劳动复杂度,用G来表示,即 G=Mlb/Mlbo (3-28)
则 Mlb=G×Mlbo (3-29)
将此式代入(3-23)式,
可得 Ml=(I+1/Y)Mlb =(I+1/Y)×G×Mlbo (3-30)
再代入(3-24)式,可得 Ql=Ml×Tt? =(I+1/Y)×G×Mlbo×Tt (3-31)
这里需要做几点说明:(1)当提高劳动复杂度时,如果劳动强度保持不变,则主劳动密度与附加劳动密度等比例地提高。 (2)当提高劳动复杂度时,如果保持主劳动密度不变,那么,就必然会引起劳动强度的下降。例如,工人在上岗之前进行适当的技术培训,可以较大幅度地减轻上岗后的劳动强度。 (3)由于受到劳动者生理极限、行为极限和精神极限的制约,劳动强度的增长是非常有限的,而劳动复杂度的增长却是无止境的。
相对关系
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是相对的关系。同样的劳动,相对于某一劳动可能是复杂劳动,而相对于另一劳动可能属于简单劳动,关键在于它的比较对象是什么,在于它所比较的附加
劳动密度有多大。对应于不同的比较对象,
劳动复杂度可分为相对劳动复杂度与绝对劳动复杂度。
相对劳动复杂度
劳动者的附加劳动密度与社会平均附加劳动密度之比,称为相对劳动复杂度,用Gx(或G)来表示,即 Gx=Mlb/Mlbo (3-32) 则 Mlb=Gx×Mlbo (3-33) 其中,Mlbo为社会平均附加劳动密度,则 Mlbo=(∑Mlbi)/n (3-34) 显然 ∑Gxi/n=1 (3-35) 由此得出一个结论:任何社会区域的社会平均的相对劳动复杂度为1。 由于
劳动量来自于
劳动潜能,而劳动潜能又来自于
生活资料使用价值,因此平均附加劳动密度来自于平均基本
生活水平,由(3-26)可得 Wlbo=(1+Rx)×Sbo (3-36) 将此式代入(3-30)式,可得 Ml=(I+1/Y)×G×Mlbo =(I+1/Y)(1+Rx)×G×Sbo (3-37) 则 Ql=Ml×Tt =(I+1/Y)(1+Rx)×G×Sbo×Tt (3-38)
绝对劳动复杂度
劳动者的附加劳动密度与社会平均的基础
能量代谢率之比值称为绝对劳动复杂度,用Gj来表示,即 Gj=Mlb/EMRbo ?(3-39) 即 Mlb=Gj×EMRbo (3-40) 其中,EMRbo为
社会成员平均的基础能量代谢率,它是指劳动者在不参加任何劳动时的能量代谢率(这个定义不同于医学和生理学方面的定义),则 EMRbo=(∑EMRbi)/n (3-41) 最低层次的简单劳动是动物式本能劳动,不含有任何智能成分,它所消耗的劳动潜能是纯食物
能量形式的劳动潜能,因此可采用能量代谢率作为绝对劳动复杂度的比较对象。 随着社会
生产力的不断发展,
体力劳动在整个人类劳动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低,人的能量代谢率与基础能量代谢率相差越来越小,因此可以用社会的平均能量代谢率来代替社会的平均基础能量代谢率,即 EMRo≈EMRbo ?(3-42) 其中 EMRo=(∑EMRi)/n (3-43) 由(3-30)、(3-40)式可得 Ml≈(I+1/Y)×Gj×EMRo (3-44) 人们通常所讲的劳动复杂度是指相对劳动复杂度,因而可用G来代替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