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李端叔书》是北宋文学家
苏轼谪居黄州一年后写给李端叔的一封回信。苏轼在文中陈说了自己对世事的看法,解释了世人对自己的一些误解,记述了谪贬后自己的处境、世态的炎凉,以及对自我的反省。这是一封内容丰富,感情复杂的书信,真实地反映了苏轼在贬谪黄州以后的生活和思想情况,写得真挚动人,推心置腹。
作品原文
答李端叔书1
轼顿首再拜。闻足下名久矣,又于相识处,往往见所作诗文,虽不多,亦足以髣髴其为人矣2。
寻常不通书问,怠慢之罪,独可阔略3,及足下斩然在疚4,亦不能以一字奉慰。舍弟子由至5,先蒙惠书,又复懒不即答,顽钝废礼,一至于此,而足下终不弃绝,递中再辱手书6,待遇益隆,览之面热汗下也。
足下才高识明,不应轻许与人7,得非用黄鲁直、秦太虚辈语,真以为然耶8?不肖为人所憎,而二子独喜见誉9,如人嗜昌歜、羊枣10,未易诘其所以然者。以二子为妄则不可,遂欲以移之众口11,又大不可也。
轼少年时,读书作文,专为应举而已。既及进士第,贪得不已,又举制策12,其实何所有。而其科号为直言极谏,故每纷然诵说古今,考论是非,以应其名耳,人苦不自知,既以此得,因以为实能之,故譊譊至今13,坐此得罪几死14,所谓齐虏以口舌得官15,直可笑也。然世人遂以轼为欲立异同16,则过矣。妄论利害,搀说得失,此正制科人习气。譬之候虫时鸟,自鸣自己,何足为损益17。轼每怪时人待轼过重,而足下又复称说如此,愈非其实。
得罪以来,深自闭塞,扁舟草履,放浪山水间,与樵渔杂处,往往为醉人所推骂。辄自喜渐不为人识,平生亲友,无一字见及,有书与之亦不答,自幸庶几免矣18。足下又复创相推与,甚非所望。
木有瘿,石有晕,犀有通19,以取妍于人;皆物之病也。谪居无事,默自观省20,回视三十年以来所为,多其病者。足下所见,皆故我,非今我也。无乃闻其声不考其情,取其华而遗其实乎?抑将又有取于此也21?此事非相见不能尽22。
自得罪后,不敢作文字23。此书虽非文,然信笔书意,不觉累幅,亦不须示人。必喻此意。
岁行尽,寒苦。惟万万节哀强食。不次24。
注释译文
词句注释
白话译文
我向您致敬。听到您的名字已很久了,又在熟识的朋友那里常常见到您所写的诗文,虽然不多,也足可以大体知道您的为人了。
平常我们之间不通书信,怠慢的过错还可以宽恕;等到您痛苦地居丧,我也不曾写一个字来慰问;鄙人的弟弟子由来到这里,先承蒙您赐我书信,又一次因懒惰而没有立即回信。笨拙迟钝,不讲礼貌,到了这种程度,而您却到底没有弃绝我。近来在驿递之书信中又收到您的亲笔信,对我如此情深义重,我读后真要脸上发烧惭愧而汗下了。
您才华高超识见明达,不应当随便称赞别人,是不是因为黄庭坚、秦观等人(称扬我)的话,您真认为是那样吗?我这不肖之人被世人所憎恨,而他们二人却喜欢称赞我,好比古人偏嗜菖蒲酱和羊枣,不容易追问出原因来是一样的。认为他们两人的看法虚妄,当然不可;而要想因此改变一般人对我的看法,那更加不可以啊。
我年轻时读书写文章,只是专门为了参加科举考试罢了。等到中了进士以后,还贪心不足,又参加了制策的专科考试。其实有什么实际意义?而那次专科考试号称为“直言极谏”,所以常常谈今说古,考证评论是非,以求得符合“直言极谏”的名称罢了。人苦于没有自知之明,既然因为在这个名目下考中了,便认为确实在这方面有点才能,所以在文章中争辩、谈论,直到现在,因此而得罪差一点被处死,真所谓“齐虏以口舌得官”,多么可笑啊。然而世上一般人便认为我要想标新立异,那就太过分了。胡乱地论述利害,评说得失,这正是参加制科考试的人的一种习气,好比候鸟和时虫,到时就叫,过时就停,对于当前的政治又有什么损害呢?我常常怪如今的人太过看重我,而您也这样地称扬我,更加不符合实际。
我自从得罪以来,深自闭门,杜绝与外界的交往。常乘小船,穿草鞋,纵情于山水之间,跟樵夫渔父混杂相处。常常被醉汉所推搡责骂,反倒常常暗自高兴,因为逐渐使人们不认识自己了。平生的亲朋友好也无有一个字的信寄来,即使个别的有信寄来也不回信,自己庆幸差不多可以避免与世人交往了。而您又再称扬推重,这很不符合本人的愿望。
树木长有赘瘤,石头上有晕圈,犀角中间相通,用这些特征来使人觉得它美而喜欢它,其实这都是这些东西有病之处、欠缺之处啊。我谪居到这里后无事可做,常默默地自我察看反省,回顾三十年以来的所作所为,大多都是这种有病之处。您所看到的都是过去的我而不是今天的我啊。恐怕只听到那种虚名而不考察真情,只注意那种现象而忽视了实质吧?或者是将要采取其中某一点吧?这件事不是见面无法详谈。
我自从获罪以后,再也不敢写诗作文。这封书信虽然不是什么文章,但由于是信笔写出我内心的看法,不觉连篇累牍,也不必给人看,一定要理解我的意思。
一年将尽,天气十分严寒,万望节制悲:衷多吃东西。其他情况不再赘言。
创作背景
元丰二年(1079年),苏轼调任湖州知州,上任后即给皇帝写了一封《湖州谢表》,但由于内容带有感情色彩,出现“愚不适时,难以追陪新进”等字眼,被谏官李定、舒亶等人弹劾是反对新法,而被捕入狱。在出狱后,苏轼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当时在朝为官的李之仪为苏轼鸣不平,积极联系好友和官宦在朝中活动,以求让苏轼早日返京,并寄书信表示慰问和思念。《答李端叔书》就是苏轼的回信。
作品鉴赏
文学赏析
“寻常不通书问”至“览之面热汗下也”,苏轼对自己加以自责,也表示了对李端叔的感激。下面,苏轼以“足下才高识明”一句自然而然将文章带入正题。“足下才高识明”到“又大不可也”这一部分中,“如人嗜昌歜羊枣”实际上用来比喻人各有所好。人各有所好,很难问清楚为什么是这样。认为黄、秦二人虚妄,是不对的,要把他们的看法加于众人之口,则是更加不可的。苏轼在此向李端叔说明了推誉之言不可信,他的看法也体现了对自身辩证而又客观的认识。
接着,苏轼进一步解释了世人对自己的误解。先从少年读书谈到应举,又从“直言极谏”谈到由此而引来的灾难。文章写道:“人苦不自知,既以此得,因以为实能之,故浇浇至今,坐此得罪几死。所谓‘齐虏以口舌得官’,直可笑也。”“由世人的遭遇,苏轼又谈到了自己:“然世人遂以轼为欲立异同,则过矣。”言词曾给多少文人墨客招致杀身之祸,但是他们的言词又究竟产生过多大作用呢?下文便作了阐述:“妄论利害,搀说得失,此正制科人习气,譬之候鸟时虫,自鸣自己,何足为损害。”应制的文章妄论利害、谗说得失,这是正制科人的习气,就好像春燕秋虫之类,该叫的时候就叫,过了季节就不叫了,对于人,既无所补益,也无所损害。“轼每怪时人待轼过重,而足下又复称说如此,愈非其实”则与前文相呼应,而意味更深一层。苏轼因言词而获罪,在此特劝李端叔对已不宜复加推誉。
以下苏轼叙述了获罪以来的境遇。 “得罪以来至自幸庶几免矣”,是说:自获罪以来,自己处在一个极为闭塞的环境中。划着一叶扁舟,穿着一双草鞋,形迹放浪于山水之间,与樵夫、渔夫杂居在一起。常常被醉酒之人推搡辱骂,于是自己也为渐渐地不被人所知感到高兴。平生亲友不给我寄信,我寄信给他们,他们也不作答,于是我自己也庆幸这样就差不多可以免于与世人交往纷争了。苏轼以饱含辛酸的自得其乐,反映了人情的冷漠,世态的炎凉。居于目前处境,苏轼说“足下又复创相推与,甚非所望”,再次劝李端叔不要复相推誉。
身居山野,苏轼有充裕的时间反省自我,他对自我的认识也更加深刻。“木有瘿”至“非今我也”这几句是说:树木有赘瘤,石头的边缘有一圈光泽,犀牛的角有通孔,这些讨人喜欢的独特之处,其实正是它们的缺欠。谪居无事可作,沉默下来自我观察、反省,回顾三十年来所作之事,多有那些缺欠。您所看到的我是以前的我,而不是现在的我。下文“无乃”四句中,声、情,华、实,所表示的是现象与实质,形式与内容,表与里,苏轼说,这些事情只有见面再谈,才能详尽地说明。
文章的结尾,又是苏轼对李端叔的嘱咐,自己因文词获罪,所写书信则不可再给他人看。因李端叔正居丧,苏轼还劝慰他“万万节哀强食”。“不次”,犹言不尽,不一一说,常用作书信结尾之词。
在这篇文章中,苏轼善用比喻说明道理。谈到人们对自己的看法时,苏轼以“如人嗜昌歜羊枣;未易诘其所以然者”作比,说明人各有所好,对一个人的评价也不可能众口如一。苏轼还以“候鸟时虫,自鸣自已,何足为损害”作比,说明正制科人论说利害得失,就像春燕秋虫一样,该叫的时候就叫,过了季节就不叫了,对于他人,既无补益,也无损害,而由此引来杀身之祸, 既可悲,又可笑。这篇文章言辞诚恳谦逊,淡然工雅。苏轼振笔直书,却气韵自然。
名家点评
明末清初
吕留良《晚村先生八家古文精选》三:“率尔作书,章法如此整齐,然极不易识。”
清代
林云铭《古文析义》卷六云:“李端叔来书,其盛称坡翁处,想本于所作《制策》,故篇中痛扫《制策》,皆无实用。且叙得罪之由,在当日不自知所致,则不足推与可见。然亦谪居之后,有鉴于名存谤归之意。故作此自嘲、自抑之词,惟愿举世之人无一相儆睬者,非谓端叔不当推与,实借此以消胸中无数垒块耳。与《答李昭见书》,所谓‘畏过实之名,如畏虎’同义。”
清代
史承谦《静学斋偶志》卷二:“苏东坡《答李端叔书》云:‘轼少年读书作文,专为应举而已。而足下又复称说如此,愈非其实’云云。此书字朴诚,‘怪人待轼过重’一语,尤见本心。今世俗或奉一妄庸人,待之太重,其人乃恬不以为怪,亦可异已。”
清代
王文濡《评校音注古文辞类纂》卷三十引刘大槐:“本色语自然工雅,然已开语录之渐。”又引
吴汝纶:“此文可谓怨而不怒,养到之验。虽振笔直书,而气韵自然非他家所及。”
作者简介
苏轼(1036—1101年),字子瞻,号东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人。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年)进士,宋神宗时因与
王安石政见不合请求外调,历任杭州通判与密、徐、湖三州知州。因作诗讽刺新法,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宋哲宗朝,召为翰林学士,新党再度执政,又贬惠州,再贬琼州。宋徽宗即位,赦还,途中卒于常州。“
唐宋八大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