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庆十九年(1814年),英国入侵尼泊尔(廓尔喀)。次年,廓尔喀向清朝
驻藏大臣喜明求援,清廷以“大皇帝抚育万国,一视同仁”为由拒不发兵,廓尔喀只好战败求和,此后逐步成为英国的
保护国。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
拉其普特人江格·巴哈杜尔·拉纳在英国的支持下掌握了廓尔喀的军政大权,成为世袭的首相,史称
拉纳王朝。廓尔喀族
沙阿王朝的君主完全成为拉纳家族的傀儡。从1792年到1846年期间,尼泊尔与西藏相安无事,双方争议透过
驻藏大臣调解或与谈判解决。咸丰年间,清廷正忙于镇压太平天国,英国则在
克里米亚战争中与俄国作战,都无力介入
喜马拉雅山地区。西藏
六世班禅喇嘛于咸丰二年(1852年)圆寂,十一世达赖喇嘛年幼,摄政的哷征呼图克图并不强势,达赖喇嘛的下属与
噶厦的关系不协。亲英的拉纳家族乘中国内部内忧外乱之机,在
西藏攫取更多的权利。咸丰四年(1854年),尼泊尔致书清廷,提出派兵助剿
太平天国,且军费由西藏地方承担,清廷未予应允。
尼泊尔又指责西藏官员违约向尼泊尔人征税,抢劫、毙伤尼泊尔商民。次年,清廷谕令
驻藏大臣赫特贺秉公查办,“毋得偏袒,致该国有所借口”。
咸丰五年(1855年)三月,尼泊尔派兵占据济咙(今西藏
吉隆县吉隆镇)、
聂拉木、补人宗(今
普兰县)、绒辖(今
定日县绒辖乡)。时值内地官兵全力与太平军等作战,清廷无暇调兵入藏,只得依靠西藏本地番兵抵抗。咸丰五年(1855年)十月,藏兵一度收复聂拉木,尼泊尔派兵增援,再度夺回。咸丰五年(1855年)年底,清廷令驻藏帮办大臣
满庆调集内地官兵两千人入藏增援,尼泊尔遂趁势提出议和。此时刚成年的十一世达赖喇嘛凯珠嘉措暴病而亡,清廷亦不愿拖延战事。
咸丰六年(1856年)三月,双方在尼泊尔的塔帕塔利(Thapathali)订立和约。条约共十条:
(四)西藏允将以前所捕之锡克兵丁及战争中俘获之廓尔喀兵丁、官员、夫役、妇女、炮位归还廓尔喀;廓尔喀亦允将西藏军队军火、牦牛及济隆、聂拉木、宗喀、布朗、绒辖各地西藏民人遗下一切物品归还西藏。
(七)拉萨商民如有争执,不容廓尔喀官员审讯;拉萨辖区内廓尔喀商民或加德满都回民如有争执,亦不容西藏官员审讯;西藏民人与廓尔喀民人如有争执,两方官员会同审讯,西藏民人罚款,归西藏官员,廓尔喀商民及回民罚款,归廓尔喀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