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
文旅资源发〔2020〕56号
《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是按照《“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由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的第二批名单。
通知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委:
按照《“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提出的建立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要求,在各地遴选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和公示,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将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爨底下村等680个乡村列入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
各地要在政策、资金、市场、人才等方面加强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的支持,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更好地服务国家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战略。
特此通知。
附件: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8月26日
重点村名单
参考
最新修订时间:2024-03-11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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