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届中国新闻奖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的评选活动
2019年2月,中国记协近布了《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和《关于第二十九届中国新闻奖报送工作的通知》,启动2019年中国新闻奖评选工作。中国新闻奖是经中央批准常设的全国优秀新闻作品最高奖,由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每年评选一次。
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评选标准。中国新闻奖评选要统筹兼顾中央媒体与地方媒体,平面媒体与广电媒体、网络媒体,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参评作品;关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国际传播奖项评选要兼顾不同媒体、不同体裁的作品;媒体融合奖项评选要鼓励内容呈现方式创新和技术应用创新的作品。
(二)在坚持评选标准前提下,要关注体现“走转改”精神、增强“四力”要求的作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短、实、新的作品;适当增加舆论监督类报道的获奖比例和篇数。
(三)高度重视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鼓励媒体融合报道作品。
(四)坚持评选程序,在认真全面审看(听)所有参评材料、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
(五)坚持专业评选与社会参与相结合,评选时参考参评材料在网上公示后社会公众的评议意见。
总体要求
(一)实到评委超过全体评委人数4/5,方可召开评选会。
(二)评选会由评委会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
(三)评委会由实到评委投票。中途离会评委不能委托其他评委代为投票。
(四)按设奖数额投票,可少投,不能多投;如有多投的,则该选票上多投的项目作废。每轮投票结束,在规定得票范围内,按得票数从高到低依次取齐规定数额的参评作品。
(五)评委在小组评选会和评委会全体会议讨论时,除会议主持人要求解释清楚的问题外,不得宣传、介绍、点评本推荐(报送)单位推荐(报送)的参评作品。如有违反,主持人要制止并给予批评。
(六)从所在单位没有参评作品的评委中产生监票人,负责监督评委投票和工作人员计票工作。
参评范围
参评范围为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媒体,不得推荐作品参评当届中国新闻奖。
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为以上新闻单位原创,由新闻工作者采写制作,并在上一年度内刊播的新闻作品;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报刊在上一年度刊发的新闻论文;参评媒体融合奖项作品要求在以上新闻单位移动端发布,应用数字技术、移动互联网技术进行融合传播。近3年内有不良职业道德记录的新闻工作者参与采编的作品不予评选。
1.“新闻工作者”为在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或与新闻单位具有相对稳定的聘用或合作关系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
2.与新闻单位具有相对稳定的聘用或合作关系的界定,由新闻单位自行把握。与新闻单位没有相对稳定的聘用或合作关系的人员,不允许参评。
3.在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不包括行政、经营、后勤、党务等非采编岗位工作人员。
4.高校新闻院系教师、新闻研究人员可参加新闻论文评选。
评选公示
2019年9月20日,中国记协在中国记协网、新华网和《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上公示第二十九届中国新闻奖评选结果。本届中国新闻奖共评选出349件拟获奖作品,其中特别奖5件,一等奖62件,二等奖106件,三等奖176件。同时公示的还有本届《评选细则》和评委名单。公示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12时至2019年10月10日12时,在此期间,社会各界均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对评选结果发表意见,进行监督和评议。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将认真受理,并对有关举报进行核查和处理。公示结束后,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将正式公布获奖结果。
获奖结果
特别奖
特别奖(5件)
特别奖参考资料
一等奖
一等奖(60件)
一等奖参考资料
二等奖
二等奖(108件)
二等奖参考资料
三等奖
三等奖(173件)
三等奖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4 22:28
目录
概述
评选原则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