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理财平台隶属于
上海瑞漫部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总部位于杭州,在上海、宁波、绍兴等地设有分部,线下业务及配套的风控体系分布在超过30个县市。第一理财与承担文化产业传播职能的官方机构及多家业内专业机构进行战略合作,意在促进艺术品的流通、承担为艺术品藏家提供优质融资平台的重要职能,最终促进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提高国民艺术鉴赏及文化素养。
第一理财是国内艺术品质押借贷领域的互联网金融、
P2P理财投资平台。藏家可以通过艺术品质押获得利率适当、期限自由的优质借款。投资者可以通过出借获得利率回报。第一理财于2014年上线,上线2个月内累积交易额破亿。
第一理财为有融资和投资需求的用户搭建了一个透明、严谨、高效、标准的
互联网金融平台,用户可以在通过鉴定、审核后发布融资需求,也可以通过出借闲余资金获得优质回报并帮助他人。
通过三方面的措施来保障项目安全:首先,藏品经过多家专业第三方机构鉴定后,进行折扣质押,正确评估市场价值,杜绝赝品可能性;其次,当项目出现坏账时,由第一理财进行本息垫付,再通过处置质押物回收资金;最后,由专业的公司签署回购担保协议,承诺
质押物的回收。通过以上的严格风控措施,使风险降到最低,截止目前,还未出现过坏账的情况。
“第一理财”通过提取平台自有资金、对合作机构收取固定比例的保证金以及对项目计提风险储备金,设立了风险保证金制度,并于“建设银行”(易宝支付)开设专用账户,一旦项目延期、出险,将进行先行赔付。
第一理财与易宝支付达成平台资金托管协议,设立专用托管账户,由
易宝支付对账户及资金流动做全程管理,规范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杜绝平台不合规操作,确保用户资金安全。
第一理财拥有一支专业、高效、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以其10年以上的行业经验,采取银行级数据安全技术手段,128-256位强制加密技术,对用户的账户及个人信息进行保护。同时,第一理财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未经您的许可,不会向任何第三方公司、组织和个人披露您的账户及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第一理财平台项目利率合理,属于法律保护的范围。
《合同法》第10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11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可见电子合同是我国法律明确认可的一种合同形式,所以效力可以等同于传统的纸质合同。
《合同法》第23章专门对“居间合同”作出规定,其第424条明确定义为:“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一理财平台是合法设立的中介服务机构,致力于为民间借贷业务提供优质高效的撮合服务,以促成借贷双方形成借贷关系,然后收取相关报酬。此种居间服务有着明确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