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的儿童,随着其动作和
认知能力的显著发展,他的探索欲望和自我主张越来越强烈,独立性和自主性也相应发展起来,幼儿初步认识到作为个体的“我”以及“我”的力量,但他们的欲望和要求常常遭到父母的禁止和限制。欲望、自我主张遭到阻止的幼儿则用反抗和拒绝行为来表明自己同别人的意志之间的冲突,他们不仅拒绝成人的命令和要求,甚至拒绝成人的帮助,事事要“我自己来”,这种持有强烈的自我主张,以及对别人的命令、要求、帮助予以拒绝的态度,称为第一反抗现象,这个时期称第一反抗期。
心理学经验表明:幼儿三四岁左右(时间可能会提前,因孩子的情况而定),由于自由活动能力大大增强,各方面知识不断增多,就表现出独立的愿望,虽然能力不强也要自己动手自己干,变得不太听话。这是一种意志的
自我表现,心理学上称此为第一反抗期。
二三岁的孩子一般都要经过一个“反抗期”。本来温顺听话的孩子,一到这个时期就会变得调皮、不听话。比如天气凉了,妈妈让孩子穿外套,孩子硬是不穿;客人来了,妈妈让他有礼貌地招呼客人,他就是不理不睬。这些孩子常常固执地坚持自己的主张,这样一来,成人就会生气,以致于可能打他一顿。
其实,从孩子生理和心理发展的角度看,这种“反抗期”的表现是一种正常的现象。随着幼儿活动能力的增强,知识的不断丰富,孩子心理变化急剧,特别是孩子的需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而成人往往还是用老眼光去看待孩子,要求孩子,因而引起孩子的种种反抗行为。但是,从另一个方面看,如果孩子的个性得不到发展,反倒会影响他今后的成长。所长说经历“反抗期”是孩子正常
发育的必然阶段。
(1)教育是关键。在这段时期里,父母要放弃那种不分青红皂白的强硬态度。应该看到,孩子的“反抗”行为正是促进他们能力发展的心理动力。成人应及时抓住这一时机对孩子的某些行为给予适当的鼓励,以促进孩子自我意识的形成和动作技巧、能力的发展。
(2)家长要助孩子发展一臂之力,对孩子的反抗行为既不能一味地满足,也不能过多地限制。一味地满足容易造成孩子任性和执拗;过多地限制会挫伤孩子的自尊心,从而变得顺从和依赖,缺乏自立能力。
(3)父母在了解了孩子的“反抗期”特点以后,最重要的是要注意因势利导,从旁协助,给予正确合理的教育。比如:孩子喜欢独立行走,你就不要硬去搀扶他,可以在旁注意保护;孩子要自己吃饭、穿衣,就可以让他自己动手,而你在旁加以指导,以此促进孩子心理健康发展,帮助孩子顺利渡过“反抗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