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跃兰,女,黎族,1953年9月生,海南白沙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72年10月参加工作,197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人物履历
1972.10——1976.10,
广东省白沙县白沙公社妇联干事、副主任;
1976.10——1978.07,
广东省白沙县七坊公社妇联主任;
1978.07——1980.06,
广东省白沙县七坊公社妇联主任兼公社团委书记;
1980.06——1986.03,
广东省白沙县七坊区党委委员兼妇联主任(其间:1983.09—1985.12在海南自治州委党校党政干部培训专科班学习);
1986.03——1986.10,
广东省白沙县七坊区党委副书记兼妇联主任;
1986.10——1988.04,
广东省白沙县委常委(其间:1987.03—1987.07广东省委党校党政干部进修班学习);
1988.04——1997.02,海南省
白沙黎族自治县委常委(其间:1990.08—1992.12在中央党校党政管理专业本科函授班学习);
1993.08——1995.11,海南省白沙县委办公室主任;
1996.05——1996.11,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商业信贷部二处挂职任副处长;
1997.02——1998.09,中共海南省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副书记兼县委党校校长;
1998.09——1999.03,海南省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副书记、副县长;
1999.03——2002.04,海南省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2.04——2003.08,海南省纪委常委;
2003.08——2006.07,海南省纪委常委、省妇联副主席;
2006.07——2007.05,海南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正厅级,其间:2006.03—2006.08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7.05——2007.09,海南省委统战部部长;
2007.09—— 2013.01,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3.01——2013.02,海南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综治委副主任。
2013.02 ——2017.02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十六大、十七大代表,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三届海南省委候补委员、五届、六届海南省委委员,四届海南省纪委委员。
职务任免
2017年2月22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会议,通过《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接受符跃兰辞去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接受符跃兰辞去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