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标准
建设项目的总体竣工验收、交付生产或使用的标准
竣工验收标准是建设项目的总体竣工验收、交付生产或使用,一般应达到下列基本标准:
建设项目的土建、安装工程的竣工验收应达到下列基本标准:
(1)土建。生产性工程项目,在质量和内容上,按照设计图纸、说明书、保质保量地施工完毕,不留尾巴。在工程内容上,要求室内全部做完; 室外明沟勒脚、踏步斜道全部做完;室内外粉刷完毕;建筑物、构筑墙周围二米以内场地平整,无障碍物; 道路好,明沟排放雨水畅通。生产福利设施项目,除达到上述标准外,上下水要通,电灯要亮,达到使用要求;
(2)安装。生产性工程项目,在质量和内容上,按照施工安装图纸、说明书,保质保量地施工完毕,不留尾巴。物料、热力、风气等各种管道已做好清洗、吹扫、试压、油漆、保温等工作; 各项设备、电气、空调、仪表、通讯等工程项目,全部安装结束,经过单机、联动无负荷运转,或投料试产符合生产要求。
竣工验收标准除设计文件外,还要按照我国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必要时还可参照《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操作规程》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操作规程》等规定。这些《规程》是对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过程的操作方法、设备和工具的使用、安全施工所作的技术规定,是保证实现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的基础。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30 15:06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