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项目
整个项目设计任务书规定的一切生产性工程和非生产性工程均已全部建成并正式移交生产或使用部门的建设项目
竣工项目是整个项目设计任务书规定的一切生产性工程和非生产性工程均已全部建成,经验收鉴定合格 (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并正式移交生产或使用部门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竣工,标志着该项目的建设过程已全部完结。竣工项目不同于全部投产项目。它不但要求设计所规定的本行业主要产品的全部生产线 (非工业建设项目为主要工程) 全部建成并投入生产 (或交付使用),而且要求全部建成该项目总体设计范围内的其他一切工程,如各种辅助附属工程、综合利用工程以及其他非生产性工程等。
因此,竣工项目必然具备全部投产的条件,而全部投产项目未必是竣工项目。统计确定建设项目是否为报告期竣工项目的依据,是建设项目的“全部竣工年月”。在一般情况下,建设项目的“全部竣工年月”要晚于其“全部建成投产年月”。竣工项目个数和用它计算的“建设项目竣工率”,是反映建设最终成果和研究固定资产投资经济效果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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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8-31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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