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碑》是唐代诗人
白居易的作品,为
组诗《
秦中吟十首》的第六首诗。此诗着重批评了文人卑劣的“谀墓”(对死人一味阿谀)风气,揭露了世道的不公允。
⑹“麹令”句:诗中原注“麹令名信陵”。麹信陵,贞元元年进士第,曾做舒州望江县令,为政清廉有政声。曾作《投石祝江祈雨文》,云:“必也私欲之求,行于邑里,添黩之政,施于黎元,令长之罪也,神得而诛之。岂可移于人以害其岁?”可见确为爱民之官员。惸:鳏夫。嫠:寡妇。
士大夫的功业德行已经衰落,文风也日益败坏。只见山中的石头,被立在路旁成了石碑。碑文里记起功勋来一概像姜太公,写到品德时全都如孔夫子。并且以字多为贵,千百个字就价值万贯钱。写文章时不管对方是什么人人,反正想见到的话也要等到下辈子了。只想哄愚蠢的人开心,也不理会贤明的人嘲笑。这难道仅仅是让贤明的人嘲笑吗,传到后世还会引起后代人的怀疑。古石上生着苍苔的刻字,哪里知道原来是令人羞愧的吹捧之辞!我听说望江县的县令,叫麹信陵,能安抚鳏夫寡妇。在任时有仁政,但名声并没有传到京师。他身死之后遗体要归葬故乡时,当地老百姓舍不得,纷纷在路口拦住不放。拉住灵车的辕子不让归葬,最后只能留葬在江边。到现在说起他的名字,男女老少都感激涕零。没有人为他立碑碣,只有当地人知道。
唐宪宗元和五年(810年)前后,白居易创作了组诗《
秦中吟十首》。“秦中”是指唐代首都一带地方。诗前小序曰:“贞元、元和之际,予在长安,闻见之间,有足悲者。因直歌其事,命为《秦中吟》。”此诗为其中第六首。
立碑以夸耀门阀、颂扬功德之风始于汉代,唐代此风更盛。碑文中所写其实都是一片虚文。根据史书的记载,当时人为了给逝者求得一篇好墓志铭,往往要出很大的一笔价钱专门找人来撰写,而撰者为丰厚的利润所驱使,也不管逝者的为人品德事迹究竟如何,只为了应付所需,随手就能写出功德和姜太公孔子一样伟大的为贤者嗤、令后代疑的文字。有些文人,以善写此类“谀墓”文字而著称,连一些大文豪(如
蔡邕、
韩愈)都未能免俗。白居易竭力反对这种现象,因作此诗抨击之。
此诗反映了唐代碑文隐恶扬善、粉饰乾坤、无中生有的情况。石碑上记载的都是吹捧成功比姜太公、德如孔仲尼之事,只有这样才有机会流传后世,而那些真正有真才实干的人却因为没有立碑吹捧,只能任名声淹没在岁月中,最后也就只有当地人知道。白居易此诗正是讽刺了这种企图立碑传名和谀墓得金之流,讽刺了夸耀门第、歌功颂德之风。这首诗在抨击“谀墓”恶习的时,还指出有些好官吏虽无石碑,却有口碑载德。诗人认为立碑“谀墓”不能名留千古;只有施行仁政,品德高尚者,虽无碑碣,却能“至今道其名”。
白居易(772—846),唐代诗人。字乐天,号香山居士。生于河南新郑,其先太原(今属山西)人,后迁下邽(今陕西渭南东北)。贞元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年间任左拾遗及左赞善大夫。后因上表请求严缉刺死宰相
武元衡的凶手,得罪权贵,贬为江州司马。长庆初年任杭州刺史,宝历初年任苏州刺史,后官至刑部尚书。在文学上,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
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其诗语言通俗。有《
白氏长庆集》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