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功赎罪
汉语成语
立功赎罪,汉语成语,拼音为lì gōng shú zuì,指以立功来抵偿罪过。出自《旧唐书·王孝杰传》。
成语辨析
【近义词】将功补过、将功折罪
【反义词】罪上加罪
成语出处
旧唐书·王孝杰传》:“使未至幽州,而宏晖已立功赎罪,竟免诛。”明·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四十回:赵衰应曰:“当革职,使立功赎罪。”
成语用法
联合式;作谓语、定语;用于有过错的人。
示例
1、明 张居正《与蜀抚曾确庵计剿都蛮之始书》:“若其人果可用,不妨特疏留之,立功赎罪;如不可用,则当别授能者。”
2、清·钱彩说岳全传》:可赦其小过,以待立功赎罪罢!
3、赵衰应曰:“当革职,使立功赎罪。” ◎明·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四十回
参考资料
立功赎罪.汉典.
立功赎罪.百度汉语.
最新修订时间:2024-07-03 20:09
目录
概述
成语辨析
成语出处
成语用法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