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穆等与一些轻薄儿相交往,属托郡县干扰政事。因封在安丰,想让姻戚们都占据原来的
六安国,就假托阴太后诏,令六安侯
刘盱休妻,而以女儿嫁刘盱。永平五年(62年),刘盱被弃妻家上书报告情况,明帝大怒,就将窦穆等的官职尽行罢免,诸窦中为郎吏的都携带家属回乡,只有窦融一人留在京师。窦穆等西行至
函谷关,明帝又将他们全部追回。恰在此时,窦融去世。
明帝认为窦穆不能修整高尚自己,而且拥有大量财富,就常令一名
谒者监护其家。谒者面奏窦穆父子自从失势,几次口出怨言,明帝令他带家属回原郡,只有
窦勋作为
沘阳公主的夫婿而得以留在京师。窦穆以贿赂小吏的罪名而被郡府逮捕归案,与子
窦宣都死在平陵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