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性污染即突然发生的污染。因设备失灵,生产操作失误,人为破坏,
地震等自然灾害,而发生的意外事故排放或污染以及突然发生的疫病流行,都会对环境造成突发性污染。突发性污染事前无明显征兆,但一触即发,难以防范。这类污染有时会对环境造成极大的危害,都应采取预防和应急措施以减少其危害性。
根据污染物的性质,突发性污染可分为:
核污染,
剧毒农药和有毒化学品的泄漏、扩散污染,易燃易爆物的泄漏爆炸污染,非正常大量排放废水造成的污染等。
突发性污染不同于一般的环境污染,它没有固定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途径,都是突然发生,来势凶猛,在瞬时或短时间内大量地排放污染物质,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和破坏,给人民的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恶性事故。如1986年原苏联的切尔诺贝利核电站4号机组爆炸所造成的放射性物质泄漏;1993年8月5日深圳清水河化学品仓库的燃烧大爆炸,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这些都是突发性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