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驶费
承运方按规定向托运方收取的运费
空驶费是营运汽车应托运方的要求而发生空驶时,承运方按规定向托运方收取的运费。空驶费一般分为:装卸里程费、调车费和装货落空损失费三种。(1) 装卸里程费:车辆以车站(库)至装货地点,再加卸货地点至附近车站(库)的实驶里程的50%计费。各省、市、自治区根据具体情况,也可以规定不计收装卸里程费。(2)调车费: 应托运方要求,营运车辆调离驻地临时外出参加运营,调车往返空驶者,应按全程往返空驶里 程,以车辆标定吨位数和调出地基本运价的50%计收空驶费。(3) 装货落空损失费:车辆驶至约定地点装货落空,造成往返空驶里程,按基本运价的50%计收空驶费。
空驶费是指在包用人指定日期内乘车站没有所需车辆,需从外站向乘车站调送车辆以及使用完毕后将车辆回送至原车辆所在站或单程使用后由到站回送车辆所在站所产生的费用。空驶费按最短路径计算。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第九十九条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22 12:52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