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红玉,女,汉族,1963年8月生,山东沂源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学位。
人物履历
1980.09-1984.07
吉林大学法律学系法律专业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4.07-1986.12 最高人民检察院干部、书记员(其间:1984.08-1986.05天津市塘沽区人民检察院锻炼)
1986.12-1994.06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厅科员、副科级干部、正科级干部、助理检察员
1994.06-2000.08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厅副处级干部,抗诉处副处长(正处级)、检察员(其间:1997.03-1997.07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高检院机关党校培训;1997.09-2000.0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1998.03-1999.06挂职任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2000.08-2001.07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委员会秘书处处长
2001.07-2009.07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检察委员会秘书处处长
2009.07-2009.10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正厅级)
2009.10-2010.01 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其间:2009.03-2010.01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二班学习)
2010.01-2011.09 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
2011.09-2013.01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厅长、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
2013.01-2014.02 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厅厅长
2014.02-2015.09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控告检察厅厅长
2015.09-2016.09 中央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
2016.09-2016.11 中央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中央纪委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组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
2016.11-2018.06 中央纪委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组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
2018.06-2018.10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组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
2018.10-2018.11 重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8.11-2019.01 重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2019.01-2021.12 重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2021.12-2022.10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2022.10- 中央纪委常委,国家监察委员会委员
担任职务
中共二十大代表,第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第二十届中央纪委委员、常委。
职务任免
2022年10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任命穆红玉(女)为国家监察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