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
清官署名
清官署名。
雍正
八年(1730)置。管理大臣无定员,简派满、汉
大学士
、
尚书
、
左都御史
兼领。掌稽察各部院及
八旗
谕旨特交事,各督其限期,每月稽察各部院存案,年终汇报,引见官员有无逾限遗漏,三月汇报一次,并稽查修书各馆事。
清官署名。雍正八年(1730)置。管理大臣无定员,简派满、汉大学士、尚书、
左都御史
兼领。掌稽察各部院及
八旗
谕旨特交事,各督其限期,每月稽察各部院存案,年终汇报,引见官员有无逾限遗漏,三月汇报一次,并稽查修书各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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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10-31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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