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率是指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额之间的比例,是法定的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税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的多少和纳税人负担的轻重,体现了国家对纳税人征税的深度,是税收制度的核心要素。
定义
税率是指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额之间的比例,是法定的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税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的多少和纳税人负担的轻重,体现了国家对纳税人征税的深度,是税收制度的核心要素。
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4、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
第四条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四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一)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
(二)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
(三)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前款所称纳税人所在地,是指纳税人住所地或者与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地点,具体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即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其征税数额的大小,都采取同一比例的税率征税,一般适用于对流转额等征税对象的征税。比例税率的特点是征收效率高,但税率具有累退性,不符合公平原则的要求。
比例税率在具体运用中有单一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又分为产品差别比例税率、行业差别比例税率、地区差别比例税率)等形式。
累进税率
累进税率,即按照计税依据数额的大小,划分成若干个等级,分别运用不同的税率。其特点是:计税依据数额越大,税率越高;计税依据数额越小,税率越低。一般适用于对所得和财产的征税。累进税率的优点是能体现税收的纵向公平,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其不足是征收管理相对要复杂一些。
累进税率在具体运用时,又分为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两大类。
(一)全额累进税率,是指把征税对象按其数额划分成若干个等级,从低到高每一个等级规定一个税率,当征税对象数额增加到应按高一级税率计税时,其全部数额均按高一级税率计征。这种税率因在税收级距的临界点出现纳税人收入越高,其税后的实质所得反而越小的不合理现象,故现在各国的税法都很少采用。
(二)超额累进税率,是指把征税对象按其数额划分成若干个等级,从低到高每一个等级规定一个税率,当征税对象数额增加到按高一级税率计税时,仅就其超额部分按高一级税率计税。在计征实践中,可以采用速算扣除数(即用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去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后的余额)计算。
超额累进税率在实际运用中还有超倍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两种特殊形式。
定额税率
定额税率,也叫固定税率(税额),是按单位征税对象(如面积、体积、重量等)直接规定其应纳税额,而不是规定应纳税款的比例。定额税率计算简便,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在通货紧缩或存在商品倾销的情况下,实行定额税率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定额税率在具体运用中有单一定额税率、差别定额税率和幅度定额税率等形式。
另外,税收实践中还有复合税率、滑准税率、复式税率等多种特殊税率形式。税率的不同设计,能够反映政府多方面的政策意图,达到特定的调节目的。
相关词条
营业税;行为税;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