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转嫁与归宿指的是亦称“税负转嫁与归 方的一些财政学者将税收从最初的课征到最终的负担,分为三个环节,即: 税收课征于最初的纳税者,称“税收的冲击”; 税负的转移,称“税收的转嫁”; 税负的归着于最后负税者,称“税收的归宿”。他们认为,由于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依法强制、无偿地占有一部分国民收入的一种分配,所以国家向纳税人征税,实际上是将一部分经济利益从纳税人手中转移到国家手中,纳税人并没有直接从国家那里取得什么,这对他来说是一种“损失”,从其本身的经济利益出发,纳税人必然尽一切可能把税收负担部分或全部地转移给他人,这体现了经济利益的再分配。
而税收归宿则是税收转嫁的终点,即税收的实际负担者。资产阶阶财政学家关于税收转嫁与归宿的理论,由于思想流派的不同,也由于各种税收的转嫁过程的复杂性,而演化为若干不同的税收转嫁与归宿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