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先祖本为掖县(今山东省招远)人,程绍自幼天资颖敏,勤奋好学,才识过人,熟读经书,并旁涉百家,求教于有识之人。明万历十六年(1588)考取举人,次年成进士。授河南司阳、
汝宁府推官。程绍为人严峻耿直,沉静稳重,不徇私情,富有正义感,断案决狱,有“神鬼破胆”之誉。后擢户科给事中,迁吏部左给事中。矿税之使奏逮主管负责的官吏,他再三予以抗论。山西税使张忠弹劾夏县知县韩薰,程绍“特疏申理”,上书自诸津要,同朝好友相劝敛笔,绍言:“食皇家禄,就得上报国家,下安黎民,安能顾个人生命安危。”帝怒斥,遂被削职为民。
程绍归德后,家居奉视,亲朋好友慰问,绍曰:“君不负职,无官,何病。”乃督诸藏获桑府(即
濯锦园),莳花竹,师课二子,扶危济困,修桥补路,兴修水利,广行善事,洒扫庄宇劳苦近20余年。居家期间,还倡导复兴古学,改良政治。在文学上,他强调诗文创作应该服务于现实政治斗争。因此,他的作品大多内容充实,雄健浑朴,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
泰昌元年(1620),程绍被召回京,起用
太常寺少卿,掌管祭祀、礼乐。天启四年(1624),擢
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精心吏治,按时接受军队所需粮草,为防出现问题,还将粮草存入洞穴内。按照军队编制,核实治理,平日里再三教育守备人员,对粮草要加强警戒。回京后,时逢熹宗封自己的族人,程绍根据自己的调查和手中所掌握的他们的残暴罪行,逐一列清,呈于皇帝,停止了他们的调职等级。后因《报玉玺疏》言:“玉玺并非什么国宝,国之所宝在贤臣”以及及推荐
东林党人
邹元标、
冯从吾、
王纪、
周嘉谟、
钟羽正、
余懋衡、
曹于汴等人,被宦官
魏忠贤排斥。后权阉势益张,久之无所得,乃嗾御史论,程绍借题援引门户诸臣,逐移疾归里。
天启六年(1626),浙江巡抚
潘汝桢为讨好
魏忠贤,上疏请“建魏忠贤生祠,用致祝厘。”皇帝允准后,各地督抚大员纷纷效法,唯恐落后,规模越来越大,越来越华丽,到处都发生拆民房、拆庙宇,甚至拆学宫建生祠的事情。
德州知州为巴结
魏忠贤,也议建“魏忠祠”,程绍得知后坚决反对,“率(州内)诸绅士力止之”。
崇祯六年(1633),77岁的程绍被召回京,起用工部右待郎,“激浊扬清,使兵民安定和睦,河工、屯田为淮(安)、徐(州)地区,民害,绍治之”,深受民众爱戴。约二年,以年老四疏乞休得请,卒于家,大葬于韩庄村(今
德城区抬头寺乡大韩村)南许。卒后获赠
工部尚书。崇祯十三年(1640),皇帝遣监察御史严云京谕祭一坛。
绍举万历十七年进士。除汝宁推官,征授户科
给事中。巡视京营。副将佟养正等五人行贿求迁,皆劾置于理。帝遣使采矿河南,绍两疏言宜罢,皆不报。
再迁吏科左
给事中。会大计京官,御史许闻造讦
户部侍郎张养蒙等,语侵
吏部侍郎裴应章。绍言闻造挟吏部以避计典,且附会阁臣张位,闻造乃贬边方。主事赵世德考察贬官,
廷议征
杨应龙,兵部举世德知兵,绍驳止之。又劾文选郎杨守峻,守峻自引去。
饶州通判沈榜贬官,夤缘税监
潘相得留,绍极言非法。山西税使张忠以夏县知县韩薰忤己,奏调之僻地,绍又争之,帝怒,斥为民。以
沈一贯救,诏镌一秩,出之外。
给事中李应策、御史李炳等争之,帝益怒,并薰斥为民,而夺应策等俸。绍家居二十年。光宗即位,起太常少卿。
天启四年,历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宗室居仪封者为盗窟,绍列上其状,废徙高墙。临漳民耕地漳滨,得玉玺,龙纽龟形,方四寸,厚三寸,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以献绍。绍闻之于朝,略言:“秦玺不足征久矣。今玺出,适在臣疆,既不当复埋地下,又不合私秘人间。欲遣官恭进阙廷,迹涉贡媚。且至尊所宝,在德不在玺,故先驰奏闻,候命进止。昔王孙圉不宝玉珩,齐威王不宝照乘,前史美之。陛下尊贤爱士,野无留良。尚有一代名贤,如
邹元标、冯从吾、王纪、
周嘉谟、盛以弘、
孙慎行、
钟羽正、余懋衡、
曹于汴等皆忧国奉公,白首魁艾。其他词林台谏一锢不起者,并皇国祯祥,盛朝珍宝。臣不能汲致明廷,徒献符贡瑞,臣窃羞之。愿陛下惟贤是宝。在朝之忠直,勿事虚拘;在野之老成,亟图登进。彼区区秦玺之真伪,又安足计哉。”魏忠贤方斥逐耆硕,见之不悦。后忠贤势益张,绍遂引疾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