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货币
经济术语
积极货币是“消极货币” 的对称,社会主义经济学家依货币作用发挥的程度所划分的货币类型。最早提出 “积极货币” 和“消极货币” 概念的是波兰经济学家布鲁斯,他的划分标准是: 看货币持有者是否有选择的自主权。如果货币持有者在购买商品时能自主地进行选择,则货币是积极的; 反之,则货币是消极的。布鲁斯认为在集权经济模式中,货币在劳动市场和消费品市场起着积极作用,在中央和企业之间的关系中以及企业相互之间的关系中起消极作用。
匈牙利经济学家则提出另一种划分标准。如果决策者的实际行为取决于他所支配的货币数量,货币就是积极的,否则就是消极的。他的划分方式与预算约束的硬度紧密相关。如果预算约束是硬的,微观组织对货币的需求不得不去适应既定的货币供给,则货币就是积极的; 如果预算约束是软的,货币供给量依微观组织对货币的需求去调整,则货币就是消极的。按这种划分,家庭部门的货币是完全积极的,企业和非营利机构手中的货币只起消极作用。我国学者以货币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是否具有生产性为标志来划分。如果货币不仅仅是一个交换媒介,在生产过程中还有决定性的催化作用,则这种货币是“积极货币”。这种划分与经济管理体制高度相关。在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下,企业的货币是消极货币;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企业的货币是积极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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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9-20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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