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熺(1117年~1161年)字
伯阳。本
秦桧妻兄王唤的孽子(即私生子),桧留金时其妻养为后。高宗绍兴十二年(1142年)进士。为行
秘书郎、
秘书少监。十三年,擢礼部侍郎,兼直学士院、提举
秘书省,除
翰林学士。十八年,迁知枢密院使。二十五年桧卒,以
少师致仕。三十一年(1161年)卒。
绍兴十八年(1148)为
观文殿学士、左
通奉大夫、提举万寿观兼侍读、提举秘书省,任秘书少监,负责掌管古今图籍、国史实录、天文历数等。其间,曾奏请皇帝,要求地方官员负责搜访图书,并抄录了绍兴陆氏的藏书,呈交三馆,绍兴十七年(1147),其父专权期间,谗言称“
会稽士大夫家藏野史以谤时政,”派浙江转运史吴彦猷,将
王铚家的藏书掠走大半。王铚卒后,他依仗父威,欲取所藏之书,且许以官职,王铚长子王廉清,字仲信,苦守旧藏,号泣拒之:“愿守此书以死,不愿官也”。郡官又以祸福利诱相胁,皆不听,秦熺亦不能夺而罢休。
王明清在其《挥麈录·后录》中叙述其藏书被掠之事。藏书印有“秦熺之印”、“桧”等。曾编修有《建炎以来日历》,把
南宋初年国史实录中不利于养父
秦桧的内容,或毁弃,或改写,南宋官方史料,大多出自其手笔。
《宋史》记载:“熺本唤孽子,桧妻唤妹,无子,唤妻贵而妒,桧在
金国,出熺为桧后。桧还,其家以熺见,桧喜甚。”
事见《宋史》卷四七一《秦桧传》,《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四五、一四七、一四九、一五七、一六九、一八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