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区科技局
秦淮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科学技术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组织拟定并实施全区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战略、政策和措施;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科教兴区”战略和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
主要职责
(二)组织编制秦淮区区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协同区财政部门共同管理全区科技三项费、科学事业费、各类科技基金及经费;协同区统计局负责全区科技统计监测工作。
(三)组织实施秦淮区区科技攻关、高新技术开发、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软科学研究等重点科技工作和新产品试制、科技成果推广等科技计划。
(四)加强科技创新及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承担对全区各类科技园区、科技中心、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的指导、协调和管理;负责秦淮区区级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及新产品的认定工作。
(五)归口管理秦淮区区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等工作。
(六)组织实施秦淮区区专利和知识产权工作有关事宜,统筹协调秦淮区区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七)协调指导秦淮区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工作,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归口管理民营科技企业
(八)参与科技人才管理和自然科学领域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工作。
(九)牵头负责秦淮区区科学普及工作,承担区科普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十)指导、协调秦淮区各街道及有关部门的科技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社会发展科技试点工作。
(十一)承担区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秦淮区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科技局内设7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后勤工作;管理全系统行政经费、自然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经费;负责机关财务、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负责全系统综合协调、党务、政务、人事、文秘、扶贫、实绩考核、工青妇、体制改革等工作。
(三)农牧业科
负责全市农牧业项目的筛选、审核、论证、立项、申报工作,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负责国内外先进农牧业新技术、新成果、新材料的引进、试验、示范工作;规划编制等工作;组织、牵头农牧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的规划、计划、总结、督促、指导、协调等工作。
(四)高新技术产业科
研究全市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提出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和全市科技攻关计划、工业领域科技项目、高新技术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工业科技园区的有关工作;组织、牵头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的规划、计划、总结、督促、指导、协调等工作。
(五)技术市场管理科
贯彻实施有关技术市场的法律、法规,管理监督全市技术贸易机构,进行年度检查,培育全市技术市场,发展科技中介组织,帮助民营科技企业和各类民营科技服务组织的建立和审核,对各类技术贸易机构实行监督检查,规范服务功能和质量,检验技术贸易证书,进行技术贸易情况的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组织、申报、实施社会领域的国家、自治区重大科技计划、科研项目;组织、申报、管理工作;负责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及基础研究规划方面的工作。
(六)知识产权科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知识产权有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加强我市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措施办法;做好有关知识产权必要的协调工作;研究制定我市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和专利信息网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专利转让、专利贸易许可,专利权质押,专利广告的出证管理工作,负责并指导旗县市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的工作;负责全市专利代理机构、人员资格的审报;组织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有关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制定有关专利工作的教育与培训规划;负责有关专利和知识产权的统计和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科技奖励工作。
(七)计划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发展战略,编制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项目计划;负责全市各类科技计划的协调和配置;负责各类科技计划的呈报、下达、汇总、验收、统计;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的鉴定、验收、评审、登记。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4-05 08:26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