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船遗址在坡下5米深处,南距今珠江北岸1300米。1974年文化局院内建筑把地发现。1975年8月进行试掘,在400平方米的试掘范围内,挖出一部分船台区和木料加工场地。
造船工场建造在灰黑色的沉积粘土层上。船台区有3个呈东西走向平行排列的造船台,1号船台在南,长度估计在100米以上,2号和3号船台,因被楼房压着,未有开揭。
遗址出土有秦半两、汉初半两钱,秦汉瓦当及西汉初年陶器等物。据此并结合文献资料初步考证,这处造船遗址始建于秦始皇统一岭南时期,至西汉初的文景期间废弃。
这处造船工场的巨大规模,造船木材的选择及船台的结构形式等都充分表明2000多年前广州造船工艺和生产规模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