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商业(包括服务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有或者自用的部分商业柜台及相关的营业场地和设施交由其他商业(包括服务业)企业、生产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活动,并收取一定租金或者报酬的行为。
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
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5.不得销售
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租赁柜台可给出租方带来风险降低,库存投入减少,可以借用承担方专业所长,商场客流量增加等好处。承租方的收益,则来自能在已有商店得到一席之地、出租方的知名度、商场总的客流量、商场吸引来的习惯于一次购齐商品的客户、出租方提供的诸多服务(如广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