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索沃和梅托希亚自治省
原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中塞尔维亚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两个自治省之一
科索沃和梅托希亚自治省(阿尔巴尼亚语:Krahina Autonome e Kosovës dhe Metohis)是原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塞尔维亚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两个自治省之一,存在于1946年到1974年期间。后被科索沃社会主义自治省所取代。
简介
科索沃和梅托希亚自治省是原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中塞尔维亚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两个自治省之一,存在于1946年到1974年期间。后被科索沃社会主义自治省所取代。
当地的主要民族是信奉伊斯兰教阿尔巴尼亚族首府所在地普里什蒂纳
沿革
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成立后,强调“独立、平等和南斯拉夫各族人民的自决权”,在塞尔维亚共和国内建立了一个科索沃——梅托希亚自治省。塞尔维亚人认为地理上所称的科索沃只是今自治省的东部伊巴尔河流域,其西部即白德林河流域以佩奇为中心的地方他们称为梅托希亚,这是一个塞尔维亚语地名。
在南斯拉夫的“大塞尔维亚主义”时代(1966年前),科索沃阿族受压迫较甚。当时按塞族叫法称科索沃和梅托希亚自治省的这一“自治省”明显地比塞尔维亚另一自治省伏伊伏丁那地位低,除没有伏省所有的自治议会与最高法院外,伏省在联邦议会民族院可派六名代表,而科索沃和梅托希亚只可派四名(40年代末分别为20名与15名)。由于历史上的所谓“通敌”和当时的南阿(南斯拉夫、阿尔巴尼亚)两国交恶,阿族被视为不可靠,阿族区的执政者多是塞尔维亚、马其顿或黑山人,不许有阿族的标志与民族纪念日,教学中不许讲阿的历史、传统、文学甚至民歌。
阿族人认为,伏省是塞族占多数的地区,匈牙利人少,只有自治权就可以了,而科索沃怎能与之相比?阿尔巴尼亚族人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平等、不公正的待遇,曾多次举行要求独立的游行示威活动。
1967~1968年,阿族发动争取科索沃升为南联邦第七个共和国、脱离塞尔维亚的运动。1968年4月塞尔维亚社盟会议上,科索沃著名反法西斯战斗英雄穆罕默德·霍查质问:“为什么37万黑山人有自己的共和国,而120万阿族人连完整的自治权都没有?”9月南共联盟科索沃省委开会,阿族知识分子代表也提出同样要求,获得省检查官里札克·沙拉的支持。会后全省各地暴发大游行,遭联邦政府镇压,许多阿族人被捕、判刑。1969年2月南共联盟十二届中央全会拒绝了科索沃离塞升格的要求,认为这会导致普遍要求重划边界,引起民族纷争。
升格虽未成功,但科索沃自治权扩大了。1969年科索沃和梅托希亚自治省之名废除,改依阿语称科索沃社会主义自治省,同年在普里什蒂纳成立阿族大学,建立省最高法院与议会,实现了与伏伊伏丁那同等的自治权、在联邦各机构与南共联盟中央机构与伏省有同样的席位。1974年的联邦宪法更确立了科省联邦主体的地位。规定阿语与塞·克语平等,阿族有权使用民族标帜,包括山鹰旗,增加阿族干部在政治、经济、文化机构中的职位。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13 14:15
目录
概述
简介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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