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质论
遗传学术语
魏斯曼于1883 年提出有名的“ 种质论 ”(germplasm)。种质论主张生物体由质上根本相异的两部分——种质和体质组成。
魏斯曼于1883 年提出有名的“ 种质论 ”(germplasm)。种质论主张生物体由质上根本相异的两部分——种质和体质组成。认为生物体在一生中由于外界环境的影响或器官的用与不用所造成的变化只表现于体质上,而与种质无关,所以后天获得性状不能遗传。认为种质只存在于核内染色质中。魏斯曼认为染色质是由存在于细胞核中的许多遗子集合而成的遗子团。遗子中又含有许多的粒状物质,称之为定子,定子还可再分为更小的单位——生源子,后者是生命的最小单位。随着个体发育,各个定子渐次分散到适当的细胞中,最后至于一个细胞含一个定子。生源子能穿过核膜进入细胞质,使定子成为活跃状态,从而确定该细胞的分化。而种质(性细胞)则储积着该生物特有的全部定子,遗传给后代。魏斯曼的种质论得到德国动物学家 Th. 博韦里的关于马副蛔虫受精卵研究结果的支持。魏斯曼的种质论启迪了人们去深入研究遗传物质,从而相继发现了染色体 、基因和DNA 。因此他是有一定功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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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1-09-02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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