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秀屿港港口开发建设需要,1985年1月1日至1987年11月30日在
东庄乡蒲头村竹子戈山头设立气象调研观测点。于1987年11月30日20时开始投入正式气象观测使用。根据国气专发(1987)第007号文批复,成立莆田市秀屿港海洋气象站,属于国家布局专业气象站。1989年2月根据国家气象局气人发(1989)35号文件批准秀屿港海洋气象站为五类艰苦站。1997年3月更名为湄洲湾北岸气象局,2002年10月更名为莆田市秀屿区气象局,秀屿观测站属国家一般气象站,观测场位于
纬度25°14’,经度118°59’,海拔高度23.1米,区站号58938。邮编351146。
1、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本行政区内国家建设和社会生活提供气象管理保障和
气象服务。具体业务范围有:气象法规建设、气象行业管理、气象防灾减灾、气象业务管理、防御雷电管理、气象科技攻关与成果推广、气象宣传教育、天气预报与
气候预测、气象服务。
2、加强气象综合观测业务运行的监控和质量控制工作,提高综合观测数据质量、数据汇集、评价和观测产品制作水平。按照
中国气象局“
三站四网”的布局原则和“一站多功能、一站多用途”要求,加强区观测体系建设。
4、加强
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服务。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
气象预报警报及其他气象信息的发布并参与有关的防灾决策;组织协调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气象服务联防和重大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5、加强气象公共服务。改善服务手段、拓宽服务领域、增加
服务产品、提高服务质量,扩大气象信息的公众覆盖面,建立畅通的气象信息服务渠道,提高
公共气象服务的时效性。加强海洋气象服务,为建设
海峡西岸经济区、祖国统一大业提供可靠的气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