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
飞机、火车、轮船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值、限量、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以下称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付款,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
政策介绍
基本概念
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飞机、
火车、轮船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值、限量、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以下称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付款,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主要实施流程:离岛旅客在国家规定的额度和数量范围内,在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商品,免税店根据旅客离岛时间运送货物,旅客凭购物凭证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并一次性随身携带离岛。
离岛免税购物次数: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不限次数。旅客购物后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记为1次免税购物。
适用对象
年满16周岁,已购买离岛机票、火车票、船票,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国内旅客持居民身份证、港澳台旅客持旅行证件、国外旅客持护照),离开海南本岛但不离境的国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
免税税种
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
增值税和消费税。
购物限额
2020年6月29日,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不限次数。
政策作用
据统计,12月1日至12月24日,海南省四家离岛免税店总销售额(含有税)37.1亿元,同比增长158%。其中,免税销售33.3亿元,同比增长141%。1月1日至12月24日,海南省四家离岛免税店总销售额(含有税)315.8亿元,同比增长128%。其中,免税销售265.9亿元,同比增长102%。
政策意义
海南作为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和热带岛屿省份,在区域发展布局中处于重要位置。为推动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制定了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的重要战略部署,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
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4号)有关精神,大力发展与旅游相关的现代服务业,支持海南建设成为
国际购物中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旅游胜地,财政部会同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在海南省有关部门紧密配合下,在借鉴国外成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财税体制实际情况和海南省地方特点,经过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研究制定了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实施方案,并以公告形式对外公布。
在海南实施离岛免税政策试点,有利于改善海南旅游环境、扩大旅客购物的规模、提高旅游购物的档次,促进游客数量和人均消费增长,带动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有利于保持和发挥海南的生态资源优势,支持海南绿色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提升海南旅游业的国际竞争力,切实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发展战略的实施。
限制条件
离岛免税政策核心在于将免税购物的适用对象由离境旅客调整为包括本国公民在内的离岛旅客,适用对象范围更广、税收优惠力度更大。因此,本着宽严适度、稳妥可控、便利可行的原则,借鉴国外成熟经验,海南离岛免税政策规定了一些限制条件,主要包括4个方面,即限品种、限次、限值和限量。
2018年12月1日,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新政正式实施。离岛旅客(包括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年免税购物限额增至3万元,且不限购买次数。2020年7月1日起,海南离岛免税购物额度从每年每人3万元提高至10万元,且不限次数。
免税商品限定为进口品,而不包括国产品,主要是考虑到离岛免税店经营的免税商品大多在境内消费,如经营退税的国产品将对国内同类国产品普通零售业务产生不公平税负。同时,基于促进旅游这一政策目标,免税商品应以与旅游相关的个人消费品为主,而不应包括大宗耐用消费品,在借鉴国际经验并参考我国现行离境市内免税店经营品种的基础上,经过适当调整确定了18种离岛免税店免税商品品种,其中增加了具有海南旅游特色的体育用品。具体商品品种限定为:首饰、工艺品、手表、香水、化妆品、笔、眼镜(含太阳镜)、丝巾、领带、毛织品、棉织品、服装服饰、鞋帽、皮带、
箱包、小皮件、糖果、体育用品共18种。国家规定禁止进口以及20种不予减免税的商品除外。
2012年10月24日扩大至21种,2012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2015年3月20日起,离岛免税品种扩大至38种。
2020年7月1日起,离岛免税品种由38种增至45种。
实践经验
离岛免税政策并不是一种国际通行做法,只有极少数国家或地区实施了这一政策,其中实施时间较长、运行较为成熟的主要是日本冲绳和韩国济州。这两个地区均为四面环海、地理位置相对独立、环境相对脆弱的海岛区域,与海南省有许多相似的特点。日、韩离岛免税政策适用对象均包括离岛但不离境的所有境内外旅客(含本岛居民),其重点旨在鼓励本国公民赴岛旅游,运行流程也基本一致,但在免税商品品种、免税税种、免税购物限制条件以及免税店经营主体等部分政策细则方面不尽相同。从日、韩实施经验看,离岛免税政策对促进当地旅游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并且两国政府均将该政策作为针对特定地区的特殊优惠政策,并没有在国内其它地区进一步推开。
在制定海南离岛免税政策试点实施方案过程中,借鉴了日本冲绳、韩国济州的成熟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进行了适当调整。
对海南实施的离岛免税政策,是国务院批准在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整体发展战略的一部分,是在充分考虑海南特殊的地理环境和产业结构、发展思路的前提下制定的特殊优惠政策,不具有普适性。
我国政策
政策规定
根据颁布的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自2011年4月20日起,国内外游客和海南本岛居民在离开海南岛前,在三亚免税店凭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从三亚机场离岛的航班和日期信息,就可以在免税店内购买免税商品。该政策规定,非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年最多可享受2次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年最多可以享受1次。离岛旅客(包括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次免税购物金额暂定为人民币5000元以内(含)。此外,旅客在按完税价格全额缴纳进境物品进口税的条件下,每人每次还可以购买1件单价5000元以上的商品。
自2024年9月1日起,通过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渠道销售的化妆品,可以采用电子标签方式标注产品中文标签。试点期间,离岛免税化妆品可以选择电子标签或者传统标签两种方式之一进行产品中文标签标注。试点期限暂定为2年。
试点范围
考虑到海口、三亚同为旅游重点城市且均具有离岛机场条件,国务院决定在海口、三亚两地各开设一家离岛免税店进行试点。其中,三亚免税店在原批准设立的离境市内免税店基础上,增加其实施离岛免税政策功能,自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离岛免税政策试点公告的执行之日起启动试点。海口免税店将待离岛免税店经营主体、选址及相关配套设施确定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启动试点。
社会反映
2020年7月1日海南省离岛免税新政实施至10月19日,海关共监管离岛免税购物金额达108.5亿元、件数1162.8万件,购物旅客143.9万人次,同比分别增长218.2%、142%、58.5%。2020年7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截至12月24日,海南四家离岛免税店总销售额(含有税)224.5亿元,同比增长226%。其中,免税销售192.3亿元,同比增长191%。
据海口海关统计,海南离岛免税新政2020年7月1日实施以来截至8月31日,海关共监管离岛免税购物金额55.8亿元,同比增长221.9%。化妆品购买量、值均居首位。购买金额前3的为:化妆品27.7亿元(占49.6%)、手表6.7亿元(占12%)和首饰6.6亿元(占11.9%),合计占购物总额73.5%。
2022年7月3日,海口海关公布的数据显示,自2020年7月1日海南离岛免税政策调整以来,截至2022年6月底,海南离岛免税商品销售金额906亿元、1.25亿件、购物旅客1228万人次,日均购物金额1.24亿元,较政策调整前增长257%。
海南离岛免税政策自2011年4月20日实施以来,截至2023年4月19日,海口海关共监管离岛免税购物金额1850亿元,购物人数达3428万人次。
据海口海关统计,自2011年4月20日离岛免税政策落地实施至2023年10月16日,海口海关共监管离岛免税购物金额2024亿元,购物人次3722万人次,购物件数2.68亿件。
2023年一季度,海口海关共监管离岛免税购物金额169亿元,同比增长14.6%。购物旅客达224万人次,同比增长27.2%,免税品销售达1968万件。
2024年1月1日,海口海关发布数据显示:2023年,海口海关共监管离岛免税购物金额437.6亿元,比上年(下同)增长25.4%。购物人数675.6万人次,增长59.9%。购物件数5130万件,增长3.8%。人均购物金额6478元。
游客反映
2011年4月20日上午,位于中国海南三亚市下洋田榆亚大道19号的三亚免税店宣布开始营业,数千名游客迫不及待地涌入店内,奔向各大高档商品专柜。
当日,海南离岛免税购物的大门正式向国内外游客敞开,海南成为世界上继日本冲绳岛、韩国济州岛和马祖、金门之后,第四个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区域。
三亚免税店是海南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商店之一,营业面积达7000平方米,涵盖香水、化妆品、首饰、手表、服装、皮具、箱包等众多国际品牌商品,迪奥、香奈儿、兰蔻、阿玛尼、古驰、蒂芙妮等顶级奢侈品牌应有尽有。
三亚免税店所售免税品全部由中免集团直接从品牌原产地采购,没有中间环节,且免税商品免除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同样商品的免税零售价低于国内百货商场约15%至35%。,三亚免税店免税品不仅与有税商品保持价差优势,还力求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免税价格持平或更低。
离岛免税政策的实施也让“免税购物游”成为海南新的旅游产品,国内多家旅行社将“免税购物游”加入到旅游线路当中。
旅行社
旅行团:报名“五一”海南自由行的人数正不断增加
与此前针对境外人士的离境退税政策遇冷相比,离岛免税这项惠及国人购物的政策显然给海南带来更大惊喜。
经济、旅游专家纷纷认为,从日、韩实施经验看,离岛免税政策将对海南促进当地旅游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特别是国人消费力正在迅速上涨的背景下,离岛免税将为海南经济带来不可低估的积极影响。
调整完善
概况
2012年10月24日,为进一步发挥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财政部经商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就离岛免税政策的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公告称,将政策适用对象的年龄条件调整为年满16周岁。增加美容及保健器材、餐具及厨房用品、玩具(含童车)等3类免税商品品种。调整后,免税商品品种扩大至21种,但国家规定不符合民航安全要求、禁止进口以及20种不予减免税的商品除外。
公告还称,将离岛旅客每人每次免税购物限额调整为人民币8000元,即单价8000元以内(含8000元)的免税商品,每人每次累计购买金额不得超过8000元,同时适当提高购买免税商品数量范围。
公告强调,免税限额中如有剩余(或未使用),旅客可在购买1件单价8000元以上商品时调剂使用,相应扣减应缴进境物品进口税的税基,即旅客在以“商品零售价格-剩余免税限额”计价缴纳进境物品进口税的条件下,每人每次还可以购买1件单价8000元以上的商品。
该公告自2012年11月1日起执行。
2021年2月3日,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3号(关于发布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邮寄送达和返岛提取提货方式监管要求的公告)提出,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邮寄送达和返岛提取提货方式监管要求公告如下:
邮寄送达
(一)离岛旅客购买免税品,购买人、支付人、收件人均为购物旅客本人,且收件地址在海南省外的,可以选择邮寄送达方式提货。
(二)离岛旅客选择邮寄送达方式提货后,离岛免税商店应在核实购物旅客符合邮寄要求且已实际离岛后,一次性寄递旅客所购免税品,向海关实时传输符合海关规定格式且已施加电子签名的免税品交易和购物人员信息、人证信息验核一致、寄递运单、签收信息等电子数据,并对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返岛提取
(一)岛内居民(包括持有海南省身份证、海南省居住证或社保卡的中国公民,以及在海南省工作生活并持有居留证的境外人士)在离岛前购买免税品后已返回岛内的,可以在离岛免税商店设立的返岛旅客提货点提取免税品。上述岛内居民应于购买之日起三个月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实际离岛行程信息提货。超过规定时限未提货的,免税商店应当主动为其办理退货手续。
(二)离岛免税商店设立的返岛旅客提货点,应按规定验核提货人资格、实际离岛行程信息等电子数据信息无误后将免税品交付购物人,并向海关实时传输符合海关规定格式且已施加电子签名的免税品交易、人证信息验核一致、本人提货签收、离岛行程信息等电子数据,并对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离岛免税商店设立的返岛旅客提货点,应符合海关监管条件,报海关核准。
相关法律责任
对于离岛免税商店未尽责审核离岛旅客身份信息和行程信息真实性等,导致出现个人身份信息或年度购买额度被盗用、离岛旅客违规邮寄或提取免税品的,以及未按规定及时准确向海关传输电子数据的,由海关责令其改正,可给予警告;对于在一个公历年度内被海关警告超过3次的,海关可暂停其从事离岛免税经营业务最长不超过6个月。
2020年6月29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
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7月1日起,海南离岛免税购物额度从每年每人3万元提高至10万元,且不限次数。离岛免税商品品种由38种增至45种,手机等电子消费类产品纳入其中;同时取消了单件商品8000元免税限额规定。
“担保即提”提货方式
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显示,2023年4月1日起,离岛旅客凭有效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和离岛信息在海南离岛免税商店,不含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品时,除在机场、火车站、码头指定区域提货以及可选择邮寄送达或岛内居民返岛提取方式外,可对单价超过5万元(含)的免税品选择“担保即提”提货方式,可对单价不超过2万元(不含)且在公告附件清单内的免税品,包括化妆品、香水、太阳眼镜、服装服饰等15个商品品种,按照每人每类免税品限购数量的要求,选择“即购即提”提货方式。单次离岛“即购即提”限购数量分别为1至5件。
根据公告,使用上述两种方式购买的离岛免税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应一次性携带离岛,不得再次销售。此外,离岛旅客使用上述两种方式提货,自购物之日起,离岛时间不得超过30天(含);对于超过30天未离岛且无法说明正当理由的,三年内不得购买离岛免税品。对于构成走私行为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由海关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