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明书》是指
人民法院开具的旨在证明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关系解除及其解除时间的证明,内容只记载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生效法律文书案号、离婚生效的时间等必要信息,并加盖法院公章,与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有等同的法律效力。保护了案件当事人的个人隐私,也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宗旨意识和司法审判的人文关怀。
发展历程
2023年3月6日,洛阳中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向离婚案件当事人发出《离婚证明书》,这是洛阳两级法院延伸家事审判职能,发出的首份离婚证明书。
2024年1月2日消息,海南省龙华区人民法院发出了海南省首份《离婚证明书》。
2024年1月24日消息,湖北法院开通《离婚证明书》在线申办。
法律效应
《离婚证明书》与判决书或调解书法律效力一致,不仅反映了当事人婚姻状况,还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当事人的隐私,为当事人在离婚后办理再婚或其他证明婚姻状况的事宜时提供了便利,是深化家事审判改革的具体体现。
离婚方法
依照法律规定,离婚的方法只有两种:
二是到法院打官司,由法院下发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通过的法院离婚的,没离婚证,只能使用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来证明离婚事实。当办理户口变更、房屋买卖、银行贷款等需要证明婚姻状况时,须提供法律文书时,很多人却会感觉非常不方便。
因为对外提交法院判决书与提交离婚证最大的区别是,判决书里经常涉及大量的个人隐私信息,人们并不愿意让更多人知道这些隐私信息。
为解决离婚当事人的这个烦恼,2017年起,有些法院试行给离婚案件当事人开具《离婚证明书》
离婚证明书上只记载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身份信息、生效法律文书案号、类型及生效时间等必要的证明信息,不涉及离婚案件的具体事实,隐去了个人隐私等信息,再加盖法院公章证明,这是改革和创新。
“离婚证明书的功能相当于协议离婚中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二者法律效力是等同的。当事人日后办理户口迁移、银行贷款、出国签证、再婚登记等时,不需向相关单位提供判决书,只需提供离婚证明书即可。
出具背景
法院之所以向判决或者调解离婚的当事人开具《离婚证明书》,是因为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在离婚后办理再婚、户口变更、买房、银行贷款等事项时,为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须向有关部门出具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由于这些法律文书对当事人各项情况记载非常详细,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夫妻或个人财产情况以及子女状况等个人隐私内容,会使当事人感到尴尬和不便。而《离婚证明书》不仅涵盖了裁判文书及生效证明相关内容,隐去了个人隐私信息,而且加盖法院公章,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区别
离婚证明书和离婚证的区别有:
1.制作机关不同。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由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明书》是指由人民法院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制作的,证明离婚案件当事人离婚事实的书面证明,由人民法院颁发。
2.产生程序不同。离婚证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才有,《离婚证明书》一般出现在法院调解、裁判离婚案件的程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