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元十六年(1279年),又在泉州增置
泉州行省;十七年(1280年),合并省,复称福建行省,治于泉州;十八年(1281年),移治福州;十九年(1282年),又回泉州;复于是年五月,先并江西、福建二省为一,继而分置福建、泉州二省;二十年(1283年),又并泉州行省,先是移治漳州,后迁福州;
至元二十二年(
1285年),福建行省并入江西等处行中书省,二十一年(1284年),中书省言:“福建行省军饷绝少,必于扬州转输,事多迟误。若并两省为一,分命省臣治泉州为便”,于是诏以中书右丞行省事忙兀台为江淮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而以行省左丞忽剌出、蒲寿庚、参政管如德分省泉州;二十二年(1285年)正月,又废,立宣慰使司,隶江西行省;二十三年(1286年),复设福建行省,旋即并入江浙行省;二十五年(1287年),漳州盗起,曾命江浙行省调兵讨之,是年已有福建行省见于记载,盖又复;二十八年(1290年)废;二十九年(1291年)又置。大德元年(1297年),改称福建平海等处行中书省,移治泉州。至大德三年(1299年),又罢,而置福建宣慰使司都元帅府,隶属江浙行省。
元至正十六年(1356年),又以
宣慰使司都元帅府改置为福建行中书省,至是,福建再次建省。后因军事需要,至正十八年(1358年),置建宁、泉州分省;十九年(1359年),又置兴化分省;二十四年(1364年),增延平分省。明洪武元年均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