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森林公安局
福建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福建省森林公安局由福建省公安厅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指导、协调、督促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侦破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案件等。
体制调整
2020年5月13日,根据中央关于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公安部、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福建省公安厅召开全省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全省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实施工作。
会议通报了福建省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将森林公安机关由林业部门划转公安机关统一领导管理,省、市、县三级实行队建制,为同级公安机关内设执法勤务机构,省、市两级可分别加挂森林公安局、分局牌子。
主要职责
指导、协调、督促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侦破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案件;直接参与查处影响大或特别重大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以及影响林区稳定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案件;组织指导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专项斗争和林区重点整治工作。落实森林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各级防范机制,指导管理和监督控制辖区内的林业特种行业,确保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保卫林业改革成果,促进林业建设和发展;加强法制建设,负责组织全省森林公安机关法监督机制和错案追究制度,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负责全省林业公安民警的警衔、警籍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全省森林公安机关整治和教育培训,以及落实奖惩制度和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落实林业公安领导干部“下管一级”的制度,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负责全省森林公安机关服装、装备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最新修订时间:2022-03-19 21:52
目录
概述
体制调整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