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
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福建省建材工业局,成立于1979年,为省政府职能部门,1983年机构改革转为省建材工业总公司,1992年增挂福建省建材工业局牌子,主要负责建材行业的行政及行业的统一管理。2000年按省委、省政府闽委办[2000]39号文,改组为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简介
截至1999年底,公司拥有直属、控股企事业单位16家,资产总额14.66亿元。
近几年,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在省委、省政府领导的直接关怀下,在省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中央提出的改革、发展、稳定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在调整产业结构,深化企业改革,推动资产重组,强化内部管理,促进技术创新等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的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主要控股企业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规模从110万吨扩大到210万吨,技术装备得到了改善,企业整体竞争能力、发展后劲都得到较大的增强,各项综合经济技术指标跃升全国同行业前列,近三年累计实现税利达3.95亿元。
在新世纪里,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将围绕省政府经济结构调整的战略目标,力争通过5-10年的艰苦努力,将控股公司建成以建材业为主体,以高新技术为依托,资本经营和生产经营共同发展,有较强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的大型企业。
公司职责
1、负责经营、管理、监督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依法行使资产收益、重大决策、选择经营者等出资者权利,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2、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负责制定控股公司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资本经营计划;审定全资子公司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跟踪与管理控股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运行情况;
3、负责对全资企业委派董事长、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并对其进行考核、评价和奖励;对控股、参股子公司委派股东代表,并通过股东代表按控股公司的意愿和持有股份额在企业的股东会中选举或推荐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
4、审议批准全资子公司的改组、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对外重大投资、举债、重大资产抵押、权利质押、对外担保、重大生产经营事项、税后利润分配等重大决策;
5、按规定决定或批准全资子公司的产权变动,包括以产权主体身份出让企业的产权或部分产权,并收取出让净收入;
6、负责全资子公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并对其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监控,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年度审计以及主要经营者离任审计;
7、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依持有股权比例,按《公司法》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收取投资收益;
8、省国资委授予的其他管理职能。
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经营授权的国有资产及其资本收益管理;对外投资经营;咨询服务;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矿产品,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煤炭,水泥包装袋的批发、零售,标准砂的制造。
公司经营方式:依法通过产权(股权)参股、控股、兼并、分立、转让或增购、联营、合作、合资等方式,从事国有资产经营活动(投资、开发、批发、销售、供应)
组织机构
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治部、人力资源部、资产财务部、投资开发部、监察审计部等。
直属单位: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省三达石灰石厂、省三达水泥粉磨厂、省建材进出口公司、省非金属矿工业公司、省建材工业设计院、省建材科研所、省新型建材公司、省建材新技术推广中心、省建材供销公司、省农房公司、省建材物资公司、省建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省金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润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福州建晖贸易有限公司等。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3-01 14:39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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