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水平:是指国家依法为所有公民普遍提供旨在保证一定
生活水平和尽可能提高生活质量的资金和服务的
社会保障制度。一般社会福利,主要指社会服务事业及设施。
制度简介
福利水平,是指企业或者国家为了保留和激励员工或者人民,采用的非现金形式的报酬,因此,本系统中列出的福利,与津贴的最大差别就是,福利是非现金形式的报酬,而津贴是以现金形式固定发
放的。福利的形式包括保险、实物、股票期权、培训、带薪假等等,系统中列出的
金额是从国家资金角度或公司成本角度考虑的,折合成金额后进行展示的。
福利水平(或津贴水平)的发放更多考虑实用性和人性化,一种趋势是将系列补助,如餐补、
车补、话补、节假日补助等等福利预存到福利卡中,员工使用福利卡到福利卡的签约商户
刷卡消费,目前中国各个城市都有基于本地的福利卡商户体系,在北京较知名的福利卡有资和信集团的商通卡、开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连心卡、雅高企业的雅高卡等。这种福利发放形式的演进伴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逐渐与其他行业相融合,涵盖了商超、百货、餐饮、娱乐、金融等多个领域,从卡片式福利也可以预见现代人生活的一种简约的趋势。
发展历史
“福利水平”,在中国也是古已有之的。东汉末年的哲学家
仲长统批评时政的文章中,便有“奸人擅无穷之福利,而善士挂不赦之罪辜”的谠论。按这具体的语境而论,此“福利”乃幸福和利益之谓。1979年版的《辞海》之所以没有收录这一条目,当然是因为这“福利”二字,此前还在坐着冷板凳。这个词汇是这二十余年才热门起来的。手边没有新版的《辞海》,查1996年出版的《
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则已有“福利”这一条目,共有两个义项,第一义项即是“生活上的利益。特指对职工生活(食、宿、医疗等)照顾”。
解释
如今人们常说的“福利水平”,与《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的诠释,还有不少差别,还得再作修订。比如说,提高职工工资,当然事关职工“生活上的利益”,但那不叫“福利”,能称为“福利”的,乃是工资外的收入,工资有一定的标准,“福利”就随意得多了,发多发少,全看单位的效益(有没有钱发)和单位头头的胆量(敢不敢发);按照贡献大小发放的
奖金是工资外的收入,但那也不叫“福利”,能称为“福利”的,不论贡献大小,人人皆有一份,按照贡献大小发放的奖金有人不敢拿,怕别人心理不
平衡,“福利”(有时候也被称为“奖金”)却总是皆大欢喜,因而不必担心“红眼病”。这种“福利”可以体现于
货币,也可以体现为实物,还可以体现在其他种种方面,但迄今为止最具诱惑力的,恐怕还是“
福利分房”,住房也是一种“福利”。其实,“福利”最大的特点,还在于它的“单位所有制”。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差别往往大得惊人。某些行业(例如金融、
税务、邮电)一个刚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的收入,便可让一个含辛茹苦几十年的老教授望尘莫及,这是喝“天水”的;还有靠山吃山靠水喝水的,靠本部门的权力资源去创收,也是鱼有鱼路虾有虾路,也能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一些非法的“红头文件”、“组织行为”以及小金库账外账往往就与“福利”有关。即使是被人称为清水衙门的学校,还可以在教材上创收,还可以把子女的
优惠入学当作职工的“福利”。
“福利”二字的热门使人亦喜亦忧。喜的是它反映着这二十余年来物质生活的改善与提高以及各级领导对这方面的关注,忧的却是这“福利”二字之中,不但有
大锅饭的余韵,而且还夹带着由于
行业垄断而造成的分配不公以及非法行政以权牟利的灰色腐败,这是在转型期出现的一种特殊的无序现象。而且,“福利”的内涵和外延还在不断扩展。有一个相当级别的党政机关在机构改革时大面积提干,使“官”与“兵”的比例严重倒置,这显然与机构改革的精神南辕北辙,但有关人士解释说:像我们这样的机关没有别的福利,大家辛辛苦苦干了那么多年,职务提一下,多少也能增加一点
工资。于是,“福利”家族中又出现了新的类别,或曰“福利分官”。
服务水平特点
社会福利制度一般来讲具有四个特点:社会福利是社会矛盾的调节器;每一项社会福利计划的出台总是带有明显的功利主义目的,总是以缓和某些突出的社会矛盾为终极目标;社会福利的普遍性,社会福利是为所有公民提供的,利益投向呈一维性,即不要求被服务对象缴纳费用,只要公民属于立法和政策划定的范围之内,就能按规定得到应该享受的津贴服务;社会福利较社会保险而言是较高层次的
社会保险制度,它是在国家财力允许的范围内,在既定的生活水平的基础上,
尽力提高被服务对象的生活质量。
定义
广义
广义的
社会福利是指提高广大社会成员生活水平的各种政策和社会服务,旨在解决广大社会成员在各个方面的
福利待遇问题。
狭义
狭义的社会福利是指对生活能力较弱的儿童、老人、母子家庭、残疾人、慢性精神病人等的社会照顾和社会服务。社会福利所包括的内容十分广泛,不仅包括生活、教育、医疗方面的
福利待遇,而且包括交通、文娱、体育、欣赏等方面的待遇。社会福利是一种服务政策和服务措施,其目的在于提高广大社会成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使之得到更多的享受。同时,社会福利也是一种职责,是在社会保障的基础上保护和延续有机体生命力的一种社会功能。
分类
社会福利的二分法
1.剩余性社会性福利与制度性社会福利
2.积极的社会福利与消极性的社会福利
3.公共福利与私人福利
社会福利的三分法
2.剩余性社会福利,工业成就--表现模式和制度
再分配模式。
制度
现代资产阶级为了缓和阶级矛盾并维护其统治地位﹐通过政府所推行的各种社会福利措施。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这一制度广泛流行﹐各发达
资本主义国家纷纷宣称本国已经成为“
福利国家”。
内容
社会福利的内容 社会福利﹐包括由私人﹑企业﹑团体和国家举办的各种福利。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由各级政府实施的社会福利﹐名目繁多﹐大体上可以归为三类﹕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有关
社会保险金者才能享有的福利﹐它的主要项目有老年退休保险﹑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残废保险等。福利补贴。不论是否参加社会保险﹐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公民都可以得到的补贴。它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带有普遍性的
公共福利补贴﹐如西欧某些国家实行的公费医疗﹑对中小学生在校免费供应午餐等﹔另一种是只给一部分贫困者(包括部分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的失业者)和贫困家庭提供的带有救济性质的补贴。公共教育。包括普通义务教育﹑专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业馀教育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它对于培养现代化生产所需要的各种
劳动力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发展
形成和发展 社会福利的萌芽形式﹐即带有临时救济性质的社会福利的个别因素﹐在资本主义历史上早已产生。“福利主义”作为一种思潮﹐在19世纪末期就开始流行。进入
垄断资本主义阶段﹐资产阶级统治集团在加紧镇压工人运动的同时﹐还力图用局部的改良﹐其中包括由国家实施某些社会福利来削弱工人运动。20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的经济大危机曾导致深刻的政治和社会动汤﹐迫使一些国家进一步采取了若干社会福利措施。但是﹐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前﹐各国政府所实施的社会福利﹐项目不多﹐范围较狭﹐并且主要是一些救济性措施﹐尚未形成一套体系。资产阶级宣扬的所谓“
福利国家制度”的最终形成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近40年来﹐发达
资本主义国家各级政府所实施的社会福利项目日益增多﹐范围已涉及生﹑老﹑病﹑死﹑伤﹑残﹑孤﹑寡﹑失业和教育等各个方面﹐政府的社会福利开支及其在政府总开支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到70年代末80年代初﹐许多发达
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福利开支(包括公共教育开支)﹐有的已占本国政府总开支的 1/2至2/3﹐约占本国
国内生产总值的1/5以上。
战后这种“
福利国家制度”的发展﹐归根结柢﹐是为了在现代经济政治条件下保证
社会资本﹑主要是垄断资本积累的需要。这种需要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要求国家保证社会劳动力再生产正常进行所必要的条件。其中包括维持在劳动者新陈代谢过程中退出生产的老工人的生存﹐为那些处于失业﹑生病﹑工伤状态的工人和“
贫困线”以下的工人及其家庭提供必要的生存条件﹐教育和培训出适合
现代化生产所要求的
劳动力等。凡是私人
资本家无力举办或不愿举办的上述这类社会福利﹐就要求由国家来承担。要求
国家调节社会资本扩大再生产的实现过程。战后﹐由于工人工资的增长落后于生产的迅速增长﹐个人消费品的实现遇到越来越大的困难﹐从而使
社会资本扩大再生产的实现条件更加频繁地遭到破坏。这就要求国家通过增加社会福利开支﹐来加强对
社会总产品实现过程的调节。这种调节的主要目的﹐一是扩大群众对个人消费品的
需求﹐以缓和资本主义生产同消费之间的尖锐矛盾﹔二是影响
社会资本再生产的周期进程﹐以减轻其周期波动的剧烈程度。要求国家维护
社会资本再生产所必需的共同的外部条件。生产越是社会化﹐阶级冲突给
资本家阶级造成的损失就越大。战后﹐
垄断资产阶级及其国家力图通过推行
福利国家制度﹐使
工人阶级的贫困状况趋于“分散化”﹐以防止和控制因许多人无法生活下去而发生社会动乱。因此﹐他们把“
福利国家制度”作为
阶级对抗的一种缓冲器﹐用来削弱工人运动以维护
社会资本再生产所要求的共同的外部条件。同时﹐战后发达
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生产力在一定时期的迅速发展﹐也为“
福利国家制度”的推行提供了物质基础。所以﹐“
福利国家制度”是现代资本主义条件下阶级矛盾趋于激化﹑战后
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进一步发展的产物。
战后“
福利国家制度”的发展﹐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40年代后期到50年代﹐是它的形成阶段。战后初期﹐那些遭受战争巨大破坏的国家﹐都处于
社会产品严重短缺﹐人民生活十分困难的状态。这些国家的政府﹐就以保障每个公民获得当时条件下的一般生活水平为口号﹐开始建立起适应当时经济恢复和发展需要的“
福利国家制度”。60年代到70年代初期﹐是它的发展阶段。这时﹐随著经济比较迅速的发展和社会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
垄断资产阶级进一步推行所谓“高福利”政策﹐使政府举办的社会福利项目增多﹐开支空前增长。从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初﹐是它日益陷入困境﹐以致不得不进行调整的阶段。在1973~1975年
经济危机以后﹐发达
资本主义国家普遍陷入经济发展滞缓﹑
财政赤字扩大﹑
通货膨胀严重的困境﹐庞大的社会福利开支愈益成为国家财政的沉重负担﹐“
福利国家制度”也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于是﹐统治阶级的代表人物纷纷提出要对福利主义进行“重新估价”。近些年来﹐许多国家的政府开始对“
福利国家制度”进行调整或“改革”﹐竭力控制和削减社会福利开支。
实质 社会福利和工资﹐虽然都构成工人的收入﹐但二者在形式上是有区别的。工资是每个
资本家支付给本企业在业工人的
劳动力价格的转化形式﹐而社会福利是国家在全社会范围内对
国民收入进行
再分配的转化形式。工资造成工人的全部劳动都已经获得报酬的假象﹐而社会福利由于已经同每个工人的现实劳动分离﹐则造成它是工人的一种
无偿收入或“额外”收入的假象。要揭露后一种假象﹐必须从以下两点出发﹕一是把各个工人互相联系起来﹐作为一个总体即整个
工人阶级来考察它的再生产过程﹔二是把每个工人一生中的各个时期(如未成年时﹑就业时﹑失业时﹑年老退休时等等)互相联系起来考察﹐即考察他一生的
劳动力再生产的全过程。由此就可以找出社会福利费用的真正来源。
国家支出的社会福利费用的来源是﹕大部分来自各种
社会保险税﹐而社会保险税一般是由工人和企业主共同负担的。由工人缴纳的那部分
社会保险税﹐是对工人工资收入的直接扣除。社会福利越多﹐社会保险的
税率和税额就越高﹐对
工资的扣除也就越多。因此﹐无产阶级是用自己在业工人工资的一部分﹐来保障那部分失去工资收入的工人及其家庭的生存﹔每个工人是用自己在业时的工资一部分﹐来保障自己失去工资收入时的生存。由企业主缴纳的那部分
社会保险税﹐实际上也是由工人阶级负担的。企业主上缴给国家的这种税﹐不同于公司利润税。它并不计入公司纳税前的利润中﹐而是同支付给工人的工资一样计入商品
成本价格的。它是
国民收入中
可变资本的一部分﹐即由工人
再生产出来的劳动力价值的一部分。只是在形式上﹐这部分劳动力价值没有直接支付给工人﹐而上缴给了国家﹐由国家根据社会劳动力再生产的一些共同性需要来统一使用。因此﹐工人阶级完全是用自己的必要劳动来保障自己生存的。它还有一部分来自
社会保险税以外的国家
财政资金。但是﹐国家
财政资金的主要来源是税收﹐而税收的主要部分是个人所得税﹐还有各种各样的
间接税。这些税的很大一部分也是由工人缴纳的。至于国家
财政资金的其他来源﹐如发行
公债﹐实际上也要依靠增加对人民的税收来还本付息﹔大量发行纸币﹐必然造成
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结果还是加重人民的负担。所以说﹐由国家财政负担的那部分社会福利费用﹐绝大部分仍然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即归根结柢仍是由
工人阶级自己负担的。
综上所述﹐社会福利是社会劳动力总价值一部分的转化形式。每个工人﹐通过纳税后
工资而取得的
劳动力价格﹐一般都低于他的劳动力价值。因此﹐所有个别劳动力价格的总和﹐小于社会劳动力的总价值。这两者之间差额的很大一部分﹐通过
税收等方式集中到国家手中﹐由国家以社会福利的形式进行
再分配。对于整个
工人阶级来说﹐社会福利并不是什麼
无偿收入或“额外”收入。社会福利的发展也同
工资的增长一样﹐被限制在必须保证而不能损害
资本积累的范围之内﹐并依据其需要而变动。由此可见﹐各发达
资本主义国家推行的所谓“
福利国家制度”﹐并没有改变
社会生产关系的资本主义性质﹐而只是在新的社会经济政治条件下﹐
垄断资产阶级通过国家对
国民收入的
再分配﹐来保证
资本积累和继续维护其统治的一种方式﹐从而是整个现代资本主义剥削制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