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行
弥撒祭献之台或桌。教会初期,因多在殉教者墓上举行弥撒,故通常在祭台正中的圣石内藏有殉教者骨骸,称之为 altar stone。举祭时点燃蜡烛,并铺以白色祭台布 altar cloths。祭台之拉丁文是 altare。
祭台摆设
祭台布:如同餐桌布,也用来表示对祭台的尊敬。举行弥撒时,祭台常要铺上一层祭台布。
十字架:用来使人记起基督在十字架的救世牺牲,常放在祭台旁或圣所间,让人看见。
蜡烛:表示光明和尊敬,也增加庆典的欢乐气氛,常用于礼仪中。(GIRM 307)
圣爵:举行弥撒圣祭时用来盛载葡萄酒(圣血),该以高贵的、不吸液体的物料或金属制成。
圣盘/圣体盒:举行弥撒时,用来盛载面饼(圣体),该以高贵物料或金属制成。圣体盒也用来保存圣体于圣体柜内。
酒水壶:弥撒中,献礼时,用来盛载葡萄酒的小壶,及盛载清水的小壶,为把酒水倒入圣爵。
九折布(圣体布):如用餐时的枱垫,用绵布或麻布制成,对折成九格,故名九折布;举行弥撒时,九折布放在祭台中央,垫着圣爵、圣盘、圣体盒,以防圣体碎屑散落失敬。
圣盖:如杯盖,用布制成,为盖着圣爵。
圣爵布(圣血布):如餐巾,用以送(领)圣血时,拭抹圣爵边沿、口唇或手指,又用以防止圣血滴在地上。
祭台的象征意义
“祭台”,顾名思义是祭献天主的地方,拉丁文“altare”(由alta res合成)指一个高的地方或一个高台子,礼规通常要求祭台要高出地面几个台阶,可使人想到耶稣在加尔瓦略山十字架的祭献。《弥撒经书总论》说,在祭台上“将十字架上的祭献,以圣事的方式,活现在我们面前”。这句话也说明祭台上所举行的弥撒圣祭并非新的祭献,而是将十字架的祭献“重现”在我们眼前。故此,举行弥撒时,礼规要求在祭台上或祭台旁放置十字架。
主的餐桌:这是祭台的另一名称,在此“天主的子民被召前来在弥撒中分享主的圣筵”。在这里我们分享主耶稣自晚餐厅给我们留下来的神粮-他的圣体、圣血。因此祭台不是普通的桌子。在它上面,使耶稣的最后晚餐临现于我们之间。
感恩的中心:感恩祭筵(弥撒)的举行以祭台为中心。是在祭台上完成感恩祭与感恩圣事。
祭台象征基督:“祭台是基督的记号(signum Christi)”(参《圣堂奉献礼典》第四章4号及奉献祷词)。因为在祭台上,庆祝基督的逾越奥迹,他把他的体、血给予他的子民,因此教会的作家把祭台视作基督的标记,进而称呼:“祭台就是基督”。祭台奉献礼中把整个祭台面傅以圣油,就是表达祭台与基督同是“傅油者”。在祭台上焚烧香料,象征基督的牺牲祭献,以及其肢体(众信友)的祈祷上升于天主台前。铺上台布,表示这是分享基督祭筵的餐桌。最后点燃祭台上的烛光和其它灯光,教导我们基督是照耀世界的真光。
天主与地上人民相遇的地方:一如在旧约中天主吩咐梅瑟所说:“你应用土为我筑一座祭坛,在上面祭献你的全燔祭与和平祭…我必到你那里祝福你”(参:出廿24)。人民在祭台上奉献祭品,天主赐以祝福。
祭台的式样
1. 单纯的祭桌
最初,宗徒们举行感恩祭所用的祭台,想必就是住家的餐桌。第一世纪时,教会忌用“祭台”一词,以免使人联想到犹太及外教的祭台和祭献。因为基督信徒的祭献与旧约和外教的流血牺牲完全不同。因此,桌子(mensa-table) 的样式一直是教会为举行弥撒优先采用的模式,因此可称之为“祭桌”。其样式最初有方形、半圆形、圆形等多种。
到了第二世纪,在殉道者的坟墓上举行弥撒逐渐普遍,祭桌就建在殉道者的坟上,因此有些地区甚至把祭台建成石棺(sarcophagus)的样式。日后在祝圣祭台时,教会要求祭台中放置殉道者圣髑,就是源自于此。
2. 由简而繁
最初几个世纪,祭台多为一张简单、体积较小的木质桌子。后来逐渐象征化、高贵化、艺术化,反而使人忽略它的主要功能。从第五、六世纪开始,石质祭台渐取代木质祭台。因为石头更能象征基督是“角石”、“活石”(参伯前二4)以及梅瑟击石出水的石头,养活人民的生命等。因此公元五一七年的公会议决定:非石质祭台不得予以祝圣。
最初的祭台极为简单、无任何装饰,但因祭台的象征意义和在祭台上所举行的感恩祭具有无限的价值,而促使信友以贵重的建材和饰品来建筑祭台。为凸显祭台的重要性,有的便在祭台周围竖起一个祭台亭(ciborium),如罗马圣伯铎及其它大殿的主祭台(见图一);也有在祭台前面悬挂一种布质、刺绣的帘子或以其它质料雕刻的板子的。祭台上最使人注意的是第十一世纪时引进的“祭台屏风”(retro-tabula retable reredos),屏风上画有圣像(见图二),竖立于祭台后面,甚至在祭台上。尽管屏风的绘画是艺术精品,都容易让人忽略祭台的中心地位,所以仍不适合安置。十六世纪左右,圣体柜、蜡烛台和花瓶等物品也都开始被放在祭台上,使得祭台的真正面貌消失。
3. 现代化的祭台
近代礼仪革新使祭台恢复其原始面貌,并强化其象征意义,也使信友了解其重要性与高贵性,而予以适当的尊敬。所谓现代化,是指:
(1) 符合梵二《礼仪宪章》和《弥撒经书总论》的指示,其重点有三:
A“使有关敬礼天主的事务(包括祭台)真正表现高雅、和谐、美观,成为天上事物的记号与象征”(《礼仪》122)。这是关于艺术方面的指示,祭台也应该是件艺术作品。欧洲许多圣堂的旧式祭台是艺术珍品,故整修圣堂时仍允许继续保留,但不再用于举行礼仪;且应另建新祭台(《总论》修订版303)。
B 适于革新礼仪的举行:祭台应与墙壁隔离,为使司铎能面向信友举行圣祭,并易于环绕行走(《总论》262,修订版299)。基于此项规定,祭台上不应再出现如屏风(reredos)之类的“建筑物”。
C 祭台应尽可能采用石质桌面,最好是天然石的。这是为凸显耶稣是角石,祭台就是基督的象征这意义。为此,应绝对避免使用“假石”。但今天许多圣堂内仍有“假的大理石”祭台。除石头外,主教团可决定采用其它高贵的、相称的木材或建筑材料。
(2) 祭台的造型和装饰具有现代艺术文化特色:
教会文件对祭台的式样并无具体规定,但大多数新建祭台多采取传统长方形,较少圆形的,且均属于“祭桌”的样式。具有中国文化色彩的圣堂之祭台则具有庙宇中或家庭中“供桌”的样式(见图三)。少数原住民的圣堂则取用整块石头作祭台。这些都是祭台本地化的尝试。
祭台的位置
教会只指出一个基本原则:“其位置应是真正的中心,使整个团体的注意力,自然地集中于此”(《总论》262,修订版299)。实际上,须看圣堂内部整个空间结构、大小而定。主要在使所有信友能易于参礼:看到、听到,有必要行动时,不受阻碍。
宗徒时代及初期教会多在信友家中举行感恩祭,圣堂是“家庭教堂”的型态。用以举行圣祭的祭桌并不固定,视信友聚会团体大小而安放。直到以后罗马皇帝领洗信教,才开始建筑固定的敬天行礼的场所-圣堂。此圣堂的建筑采取当时罗马大殿(Basilica)的结构形式。祭台通常设置于大厅一端,祭台后面顶端为主礼主教座位。如此,祭台位于会众与主礼及神职之间。此后,各地圣堂的建筑,多少都受到此Basilica式圣堂的影响,祭台设置在圣堂的顶端(后殿)。后来有十字架型的圣堂,祭台被设置在十字交叉处;也有圆形圣堂(尤其东方教会圣堂),祭台就设置于拱形圆顶下面。此时期,主礼仍然可面向信友举行圣祭。
2. 中世纪后祭台的位置
第十世纪时引进了祭台屏风,第十六世纪又开始另一习惯-将圣体柜供奉在祭台上,因而举行弥撒的方式必然转为背向信友。而且祭台越来越靠近墙壁,祭台后面的屏风和圣体柜在许多圣堂也发展成一种大于祭台的建筑物,其中更有一些被公认为艺术珍品。加上祭台上摆置六支高大的蜡烛台,大庆节时更摆设许多鲜花(或假花!),祭台反而成了这些“附属物”的支架,失去其应有的“尊严”。礼仪革新前,大多数圣堂的祭台位置是靠近墙壁,并有或大或小的“附属建筑物”竖立在其后。信友参与弥撒时,所注意的除主礼者的背部外,就是祭台上的附属品了。因此,祭台成为几十年前礼仪运动革新的对象。
3. 梵二礼仪革新后的祭台
梵二大公会议召开之前,礼仪运动已逐渐展开,有些圣堂的祭台率先改变面貌,除去屏风之类的附属品,以便面向信友举行神圣礼仪。梵二《礼仪宪章》及《弥撒经书总论》颁布后,新建圣堂的祭台不再有屏风之类的附加品出现,而一些旧有圣堂的祭台,在可能范围内予以改建;或为了其艺术价值予以保留,而另建新祭台,以符合新礼仪的要求。
首先,教会规定,在一座新建的圣堂中:
(1) 只宜有一个祭台:改正以前圣堂内有一个主(大)祭台及几个小祭台的习惯。祭台象征基督,在天主子民的一个聚会中表示出耶稣基督是唯一的救主,他也给我们留下了唯一的感恩祭筵。但为保存圣体可在一小圣堂中另建一祭台。此小圣堂最好与大堂隔离,平日信友不多时,也可在此举行圣祭(参《圣堂奉献礼典》第四章7)。
(2) 祭台应远离墙壁:为方便司祭在祭台周围绕行,并能面对信友举行圣祭,其位置应是整个参礼团体视线的集中点(参同上8,《弥撒总论》262)。即应使会众都能听到、看到礼仪庆典的进行。因此,以往“长桶”形的圣堂、把祭台设置在顶端的模式不符合近代礼仪的需要。
(3) 祭台的装饰单纯化:最初祭台通常铺一层白布及放置祭献用的饼和酒或放礼仪经书。第八世纪时也在祭台上供奉殉道者圣髑。第十一世纪时,开始放置十字架和蜡烛。中世纪初期,已有在祭台前面悬挂一种华丽布帘的习惯,此布帘犹如一种围裙,其颜色通常配合当日庆节弥撒祭衣的颜色。如此,除了祭台屏风外,祭台本身越来越复杂化。
梵二礼仪革新,为凸显祭台的中心地位及其象征,因此尽量单纯化,非举行礼仪所需的物品,不可置放在祭台上。依照新礼规,为举行弥撒,祭台只需铺一层台布,不必像以往需要铺三层。十字架及蜡烛可放于祭台上,也可放在祭台近处。鲜花可放在祭台上合适处,但不可过多,以免祭台成了花架,如果可把鲜花放在祭台下或旁边最好。主教在弥撒圣祭礼仪中,脱下小红帽后,宜置放到其它地方。这些措施主要在使我们了解祭台的尊贵,并表达对祭台应有的敬重。因为祭台象征基督!